“掌柜的这些日子可曾见过豆子?”
王掌柜闻言摇摇头,“不曾,它平日随忍冬兄起居,向来是与忍冬兄形影不离的,这些日子他不曾下过山,我自然是未曾见过豆子的。”
小镇不大,来来往往的都是些熟客,赶集的百姓都喜好来酒肆喝上一壶,王掌柜近来接待了不少客人,可确实未见豆子的身影。
若他都未曾见过,那豆子会去往何处了?
“听闻豆子幼时是靠王掌柜的喂养方才存活的?”唐一意问道。
“是,也不是,它不过是于街市流浪,偶然入了我酒肆罢了,平日遇到的好心人众多,对它都有喂养之恩。”
说来豆子可真是一只命途多舛的小犬呀,幼时不知为何被主人遗落或是抛出家门,每日只可在街市上游荡,见了人马都要怵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起初它对每一个接近它的人都满怀恶意,哪怕是街坊拿制衣剩余的布料予它当窝也要呵上几声,一旦有人意欲靠近,它便要连连后退,一面退一面还要露出自己短短的牙齿。
不过即便是再提防人群,饿了总是要吃饭的,它在街市上流浪了半个月,渐渐摸索出来哪一户人家的饭菜最香了。
百姓晚膳杀鸡宰羊的,吃过鲜嫩的肉后,骨头总是无所安置,只能包裹好再带到郊外抛弃。
豆子的出现倒是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出路。
心软的百姓不忍看它一只幼犬骨瘦嶙峋,于是便将剩下的骨头放在一个破碗中,静置于门前待它自来觅食。
寂静的夜里当街市上的人群都退却后,豆子终于敢探头探脑来寻吃食。
腹中空空如也,它的鼻子只需微微抽动,便能嗅到何处有食物。
百姓门前的骨头对饿了好几日的小犬来说,无疑是一顿难得的美味,它环顾四周,确认无人之后开始大快朵颐起来,可耳朵依旧高耸着。
“阿娘,你看,它在吃骨头啦!”
隔着一扇小窗,一名稚子用手指指着小犬的方向。
小犬耳朵灵敏,闻声当即松开口中的骨头,接着头也不回地又往巷子深处跑去。
如此来来回回数次,它慢慢发觉小镇的百姓对它并无恶意,渐渐的,在听到声响之后能做到泰然自若了。
他们把骨头摆出来,它便吃骨头好了。
小犬很高兴,自己不用再饿肚子了,百姓也很高兴,认为自己善待生灵,行了大善事。
有一日,破碗背后的木门得以悄悄打开,当稚子的手轻轻抚上小犬粗糙的毛发时,它真实感受到了来自人的善意,身后的尾巴快速地摇动着,不再发出呵人的声音。
在小犬对小镇中的人卸下防备之后,百姓变得愈加友善起来,给它投喂骨头的人越来越多,愿意靠近它、抚摸它的人亦越来越多。
可牲畜本能的反应并不会因为人的善意而泯灭,随着小犬温顺的出名,更多的孩子喜欢同它一道玩闹,而玩闹总避免不了意外。
有那么一回,一个孩子无意间揪疼了它的尾巴,当刺痛在身子中蔓延时,小犬毫不犹豫回头咬上了一口,在孩子手中留下了深深的牙印。
小镇的百姓都知道,镇上的郭老头便是被一只野犬咬伤之后不治身亡的,那当真是凶险万分。
这孩子被咬后,虽说后来有惊无险的活了下去,但爹娘来回治疗花了不少的银子,故而整日整夜在镇上寻找小犬的主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讨一个公道。
主人自然是寻不着的,否则小犬也不会沦落至流浪的地步。
于是爹娘开始向喂养小犬之人讨伐,口口声声说若不是他们的喂养,小犬便不能存活,更不可能有咬人的机会。
爹娘自己都忘了,他们也曾喂养过小犬。
无论如何,小镇的百姓从此之后便心照不宣地远离了小犬,更别谈喂养一事了。
一来怕自己无意被咬伤了便一命呜呼,二来是担心若有一日他人被咬伤了,没准儿自己成了冤大头。
比起一只狗的近亲,大家更关注自己的利害。
“如此看来,那孟爷爷还真有魄力。”
旁的人都不敢插手一只狗的死活,只有他出手将它带回了家。
王掌柜亦是打心底眼地佩服忍冬兄,或者是说羡慕他。
每回他下山卖果子或是买食材时,王掌柜总能看到竹筐中的小犬长得越来越健壮了,身上的毛发那是一日比一日油亮,他甚至能在一只狗的眼里看出开心。
忍冬兄还给它取了个名字,这世上哪有人给狗起名字的。
反正只要一喊“豆子”,不管多远它总会蹦跶回来。
最重要的是,忍冬兄总跟他说豆子不仅能看家,而且还会拿耗子。
王掌柜扶额,酒肆中吃食众多,美味的菜肴总吸引来一批又一批耗子,他花了银子在集市上买来猫,谁知那猫每日吃饱喝足了净知道在酒肆中瞌睡。
除了吃便是睡,耗子一只没抓,饭菜一顿不落。
王掌柜叹息,“早知今日,我便不让他把豆子带走了。”
“哼。”柳云关来了精神,“你早知道也没用,又不是你的狗,他想带走就带走,压根不需要跟你打招呼。”
唐一意在桌底下踹了柳云关一脚。
出门在外说话还是要把握点分寸。
“不知掌柜可还记得豆子流浪时最喜欢吃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