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街道热闹非凡,夯土大道会有专门负责的人,带领几支队伍,从河中打水。
将城中主要的几条大道泼水打湿一点,减少车马出行时的沙。
早市时会禁止车马在市集穿梭,越过市集后方可通行。
祝观明正停在一处花铺中,店中的女子正在修剪她清晨从郊外带回的花。
这是听竹园所没有的花。她听见疑似自己的名字,才发现是街上同行的少年郎们在交谈。
听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各位郎君记得留人收尸!”
然后便抱着花离去,全然不顾后面三位少年摇摇欲坠的羞耻感。
晨起锻炼的祝观明不紧不慢地走回听竹园,身着玄色窄袖圆领袍,上面有银线绣成的简单云纹,头戴平式幞头。
眉眼俊俏,英气十足,身姿似修竹般挺拔,走动间自有一番风流韵味。
怀中抱着几枝清晨新摘、还带着露珠的花,清香扑鼻,沁人心脾。
刚进家门,便与下值的祝朗碰上。祝朗琥珀色的杏眼瞧见她,瞪得滚圆,他本就长得像秀气稚嫩的娘亲。
若说方才的少年郎们与她是意气风发,那祝朗大概还处在牙牙学语的阶段。
长大后不好摸头了,不过她也在长高,那就拍拍肩膀好了。
她顺带抽出怀中一枝花递给祝朗:“送你了。”祝朗有些局促,“谢谢。”
祝观明看着他泛红的耳朵,想着过几年祝朗弱冠便要成亲了,却还如此容易害羞。
她拉着祝朗到院内,招手示意他附耳过来。
祝朗感觉她嘴里大概说不出什么好话,却还是低下头。
结果整个人羞得同手同脚跑开。
她看着祝朗的背影感叹,轻功不错,“唰”一下就没影了。
他这般,还有其他原因,不过从小就是个脸皮薄的。祝家唯一的白芝麻汤圆。
她不过是说了一句,祝裴云已经将议亲之事提上日程,祝朗就脸红成这样,莫不是他已有心仪的女子?
真希望他能与佳人终成眷属。
祝朗耳朵通红,飞快跑回自己的院子。
回到院子后,他的脸色恢复正常,只是一双眸子中透着悲伤。
议亲本应是美好的事情,可他喜欢的人并不喜欢他,而且对方还不知晓他的心意。
祝朗想到此处,心中满是苦涩。
祝观明知晓他们并无血缘关系,祝朗的娘亲祖上虽是祝家人,但早在不知多少年前便已自立门户。
因遭水灾逃难至此,他娘亲在送他到都城前病重。
他四处求医问药,却常被当成小偷挨打,连乞儿都结伙将他赶出来。
他和娘亲只能睡在街边,有好心人告诉他都城的方向,他便背着娘亲,一步步艰难赶路。
刚到都城,便被当作流民。
有人告诉他施粥的地方,他便去了,那是那段时间他第一次吃饱。他回去把粥给娘亲,娘亲死死握着他的手。
“朗儿,娘亲是不行了,你一定要找到祝家,给你的信千万不要弄丢。如果有人抓你,记得跑!一定要找到祝家,回答我。”
他小时候不明白娘亲为何一定要他如此做,只是赶紧点头,之后娘亲便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