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染着一身血,带着一身伤,孤独站在岁月的风口,萎靡得像即将凋零的枯叶的时候。你还会温柔地接纳我,抱着我对我说:还有你在我身边,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吗?』
塔莎还清晰记得男人的汗水砸在她肌肤上的模样,如同灵魂迸溅的眼泪。水中花,镜中月,禁忌之爱,飞鸟和鱼,一拍两散,说散就散。割腕后想好要决绝忘记他的名字,永生永世,碧落黄泉也不要再想起。为何在一举一动的罅隙里,在一颦一笑的瞬息间,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他?
逆光中,塔莎鬼使神差向前方的马尔科伸出手,就像昨晚他对她做的那样:命运的齿轮转回起点,他们不愿在宿命的轮回里颠沛流离重蹈覆辙。
马尔科一把拉住她的手,坚定不移,矢志不渝,她迅速低下头。因为只要一抬头,酸意就会演绎成泪水,涌动的泪水就会夺眶而出。不能让他窥探她的眼泪,啼哭是弱者和婴孩的专利,她尚且认为自己两者都不算。
两只手交叠的时刻就像交替心意,一拍即合,想法互通,心有灵犀一点通。彼此依然维持冷战,纠缠的指节却默契形成十指交扣的熟稔姿势。马尔科纹丝不动未说话,处变不惊望定她,他有足够的耐心等待她饶恕或责怪。
两人历经生死考验后情投意合的画面,使另外鸦雀无声的两人成为电灯泡,将他们与世隔绝抛掷脑后。在他们的世界里,无需沟通,无需评判,无需打扰;除了他们自己,没有外人能身临其境他们的爱恨情仇,没有外人能感同身受他们的酸甜苦辣。
嘴巴里的苹果食不知味吞完,接着就被饥饿感侵袭,刺客猛然丧失了落泪的冲动,冷若冰霜抽回了自己的手,“我饿了,你去炖汤也好煮粥也好,不是你做的我不吃。”
他们看不到塔莎的表情,只闻她的声音淡定通透宛若空谷,携带一丝大小姐的任性。放下手的马尔科懵圈了,劫后初醒的第一句话就是要他下厨为她做饭?
塔莎不搭理他,躺回被窝里假寐,尽管年轻,消耗的体力仍需静养。杵在原地的马尔科还在哭笑不得的处境中,不料对方又好言相劝补充一句:“不许烫,不要辣,谁再给我挤芥末,我就跟谁急!”
一滴汗悄无声息自艾斯的鬓角流进颈窝,当初恶作剧的肇事者就是他与哈尔塔,刺客的提醒令他心有余悸。见被发号施令的男人还踌躇不决,他苦思冥想他们应该采取的行动是喂饱空腹已久的塔莎,故此拉着马尔科走出去寻找王城的管家询问厨房的所在地。
踏出房门后,马尔科只感觉浑身骨骼酥软,人也有点恍惚,仿佛回到童年某个温煦的片段。险恶的形势如同飞虹急流,此起彼伏,一颗心也跟着大起大落,他几乎瘫坐在地上。饶是见多识广的他也适应不了突如其来的变数,值得庆幸的是女孩代替他说出了心中想挽留的话,不,不能称为话一概而过,简直是高深莫测的哲学。
世界上发生的灾难看着残酷,换位思考也是一种慈悲?被小老弟肩负着疲惫的身躯所感慨不说,还被小丫头苦口婆心的一番真理所折服?一动一静,一文一舞,不愧是互补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倒不失为一段佳话,他拼死拼活也要守护他们俩的幸福。
幸福——他反复品味着这个字眼,一度天真以为塔莎就是他的幸福。马尔科对着耀眼的阳光抬手,明晃晃的光束照在手心里,一合拢手指光芒就会支离破碎不复存在。时至今日他才后知后觉,有些东西抓得越紧越容易溜走,就比如幸福。不管是塔莎的,还是他自己的。奈何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他却愿意守护年轻男女的幸福。将自己的幸福寄托在艾斯的身上,毕竟家人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予人玫瑰,手有余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听男人们的脚步声渐行渐远,翻过身的塔莎索性也不装睡了,撑起体重就坐了起来穿上拖鞋下床。一丝不苟的弥娅还想搀她,却被她挥挥手阻止了,利落拔掉静脉的针头,果断扯掉吊瓶扔进垃圾篓。穿着旗袍的女人越过女孩独自走到窗帘旁边做舒展运动,张开手臂远眺苍穹的姿态像极了渴望展翅翱翔的鸟儿。如同黑暗中的曙光,她终于看见亮亦看见希望了。
原来,尝试豁达后不光是身体,连心都轻松了不少,不再是身心俱疲,而是身心愉悦。豁达给杀人无数的刺客带来了焕然一新的体验感,即使平心而论她未曾怨恨过马尔科,只愤恨自己的无能为力。但如果她未邂逅女孩,她肯定会选择另一条不归路,不是两败俱伤就是你死我活。力量薄弱,手无寸铁,人微言轻,却拥有感化人心,渲染人心的神奇魔法。
拨云见日想通后,塔莎的瞳孔愈发显得清秀明亮,耳听八方鸟语花香,眼观四方碧水蓝天。苍白的双颊染上了胭脂般的淡薄红晕,眼波流转,烟波浩淼,仿佛微醺的夏风抚遍红尘岸边的花红柳绿。整个世界因她的明眸善睐,陡然变得生机盎然,蓬荜生辉般光鲜亮丽。
良辰美景,风月无边,再寂寥的城市也能炫丽到俗世的极致,仿若烟花绽放在漆黑如缎的昨夜。没有温度,可照样绚烂辉煌。对,人生路长,指不定谁会辉煌。
“看来你的精神不错,状态也不差,要不要……再吃几块苹果?”弥娅底气不足地轻言呓语,问句中包含着不确定的茫然,遗憾不确定的并不是对方饿不饿,是对方究竟是去是留。
“不吃了,留着肚子品尝某人的手艺。”塔莎不卑不亢,不骄不躁,浑然天成的声线犹如千年寒冰,喜怒不形于色的她又犀角烛怪追问道:“你刚才提到的雅斯特在哪?是祖玛其中的一个城市吗?”
“你不走就好,陪我玩真好,认识你真好!”瞧塔莎的口吻虽然疏离冷淡,字里行间却透露着不易否认的意兴阑珊,至于女刺客墨守成规的风格也该习以为常屡见不鲜了,“雅斯特是祖玛的城市之一,我不知道在哪,也是艾斯提议要带我们四个去。听他描述好像是最著名的旅游景点,还被当地人称为约会圣地……”
『不,是我认识你真好。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女孩,只是没想到……』
猝不及防的敲门声打断了塔莎的独白,一推门空气里到处弥漫着甘甜的粥米香。静如处子动如脱兔,以迅雷疾速跳回床上装虚弱,裹盖她的被褥厚实温暖,面料柔软,有绒绒的毛球与旧棉花的味道。端倪得出是颇历时光的旧物,岁月的温情沉淀了无数。
弥娅不可思议注视着塔莎如同行云流水的灵敏动作,不久前她还危在旦夕泡在浴室的血池命悬一线,她不可置信揉了揉眼睛却没吱声。不仅不懂刺客的世界,也不懂刺客的身体构造。
马尔科捧着一碗粥不方便,心细的艾斯不厌其烦又把虚弱的塔莎扶起身,优柔寡断寻思着是否要喂她吃。塔莎骄纵却不矫情,不苟言笑接过了碗。银白色的不锈钢勺,细长的勺根,末端的细瓷釉着白底红花。只是普通的白粥,米粒黏滑稠烂,谈不上美味也没有口感,跟萨奇的手艺比起来相形见绌。可她吃得倍香,一滴都没剩,掏空后居然还嫌不够。
一拳猝不及防招呼到艾斯腹部未愈合的旧伤处,当然塔莎没认真,“艾斯队长,差点忘了我要向你负荆请罪,虽然我特地避开了致命点,但你踹我一脚也算相互扯平了。我们不如都摊牌吧,我现在已经可以行动自如了,不信你问她。所以,我决定下午就跟你们出发去雅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