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太远了,我很累。”
闻言,江煜弯下腰,甜甜地笑:“那我背你回去。”
说不心动是假的。
林溪谣:“你走路的速度有多快?”
“和你一样。”
挺好的。
那他们能在明天的太阳升起之前回到家里。
江煜等了半天,也没见那让他着迷的体温传递到自己身上。他不解地看着她,没有等来她的妥协,而是另外一个江煜。
一个模仿他长相的低贱拙劣品。
骚包江煜把车停在她们两人身边,故意按下喇叭,眼神得意地看着另一个一贫如洗,连外套都是由林溪谣提供的江煜。
“恶心死了。不懂廉耻的怪物。”骚包江煜嫌弃地说,把一套他看不上眼的快时尚廉价服饰丢了过去。
“快点穿上,你以为露肉出来,她就会喜欢你吗?像一只牲畜一样,长着和你一模一样的脸,真是丢脸死了。”
两个江煜都不属于主体,因此见到对方时,没有那种潜意识知道对方不如自己的优越感。见面便把气氛炒得剑拔弩张,颇有雄竞修罗场的感觉。
新出生的这只江煜没有羞耻观,但他看了一眼一旁默默吃瓜的林溪谣,还是穿上了衣服。
他的身体,不能给除她之外的其他人看见。
少年确实长了一副好皮囊,身段也优越得像人能带火衣服的模特。被嫌弃面料粗糙的一次性快时尚衣物,穿在他身上,也给人手工高奢大牌的感觉。
两个江煜长得一模一样,却因气质不同,能轻易看出他们之间的不同。路人或许会以为他们是性格迥异的同卵双胞胎兄弟。
“林溪谣,上车。”骚包美少年江煜喊她。
可他开的是用来耍帅的跑车,座位只能坐下两个人。与其说不能载下另一个江煜,不如说是如果不是新出生的江煜和林溪谣在一起,他从一开始就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自然也不会有带着他一起走的想法。甚至,不因为嫉妒,当场开车把他撞飞,都算是给林溪谣留了面子。
别以为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该死的“他”,刻意和他建立起同生命之间的联系,给他错误的共感,害他在附近绕了好大一圈才找过来。
本来他应该像她命中注定的男主角一般!在电影结尾的最后一幕闪亮登场!
都被眼前这个该死的“他”毁了!
不仅把他高贵的气质糟蹋得全无,脑子也闪着生下来就该被溺死的蠢光,哪有人会背着另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
幸好他成功找了过来,不然“他”的诡计就要得逞了。
两个江煜,同样的黑眸相视,在空气中擦出竞争的火花,互相都因为嫉妒对方,恨不得当场把对方碎尸万断。掐死、碾死、烧死,最好永远不要出现在她面前才是。
不想耽误时间,同时害怕事情发展到她难以挽回的局面,毕竟江煜真的是很麻烦的生物。林溪谣拉开骚包江煜的车门,上车。但她也没忘记把那一只江煜叫上。
废话,江煜是她的所有物。
她不允许有任何一只江煜流落在外面,被别人捡走,或者和其他人和她类似的人建立羁绊。
世界上的人类数量比擅长繁衍的小强还多,彼此之间相似的人多如牛毛,谁能保证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
既然决定接受江煜这只怪物,那他就只能是她的。
于是,得意的表情只在耳钉美少年的酷脸上停留了一秒,接着便是丑陋的恼羞成怒:“你为什么让他坐在你的腿上!”
“这对我一点也不公平!他这团死肉就不该活过来!!!”
少年狠狠地咒骂自己的同类体,他不懂为什么,不懂自己到底哪点输给了“他”。
“他”可以坐在林溪谣的大腿上,而他却只能当个工具人一般的司机。
酷哥江煜闹起脾气,微微垂下的眸子在额间漆黑刘海的碎发下若隐若现,如花瓣一般的薄唇鼓起细微的幅度。
惹他生气的后果就是拒绝开车。江煜满脸都写着“快来哄哄我”、“要满足我一切无理的要求”。
看来他吃掉的那个人类是个擅长勾引少女的好手。如果没有另外一只江煜拆台,在惊为天人的容貌和娴熟高超的技巧下,应该没有人能抗拒他的引.诱。
那个江煜说的是:“你,还真有心机呢。”
他刻意咧开嘴,将自己的唇部扩张撕裂,变成恐怖故事里裂口女一般的形象。像是为了刻意模拟出当时怪物吃人的场景给林溪谣看,好给她上眼药。
对大多数女性来说,这样的江煜最有魅力又如何?他可是吃过人的怪物。吞掉了一个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的人,才学会了这些撩拨人类的技能。
正如他看不起如野兽一般鲁莽耿直的他,他也看不上需要吞吃人类,才认为自己有魅力的“江煜”。
江煜只要存在于世间,哪怕只是一丁点碎肉块,人类都该为他着迷。吞食人类去获得那些技巧,对他来说才是折辱自己。
怪物自恋得过分,双标对他来说是天经地义的属性。他似乎完全忘记自己曾经为了得到接近林溪谣的方法,而迫切地渴望吞食她的一部分。
他们在焦灼地对抗,但总要有一个人站出来开车。最后的局面演变成了,由林溪谣开车,两只江煜以叠在一起的方式,坐在她的副驾驶位置上。
原本他们可以选择融为一体,可惜双方都过于厌恶对方,像是沾上对方的皮肤一点,自身就会腐烂崩溃似的。两个江煜的接触都隔着他们身上的衣物。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林溪谣开车从公路上回去的时候,不停有许多江煜,像搭便车的背包客,有的穿着破烂,有的穿着休闲,有的赤身裸体,像刚从胚胎的状态中发育长大。
这些江煜纷纷竖起手指,请求让他们上车。
她起初还担心车子装不下这么多江煜,换一辆运输的大卡车还差不多,但是那些江煜上车之后,也都纷纷选择了自己的阵营——
他们从仓库里出生的江煜和吃过人的江煜中,选择自己看得最顺眼的那一个,和他融为了一体。
因此,不管路上像捡宝藏游戏一般找到多少个野生的江煜,在林溪谣身边的,就只有这两只江煜。
唯一的不同点在于,吸收了越来越多的自己,他们的存在感变得愈来愈强,性格也愈来愈鲜明。
这导致林溪谣她经常开车开着开着,下一秒反应过来时,便发现自己从某个时刻开始,目光不再看着前方的路段,而是放在了江煜身上。
她警告自己一番,又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驾驶上,然而注意力回来时,目光又是紧紧地追随着江煜。
简直没完没了了!
她把车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