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见面,以交易的名义,不过,我不怎么出现在大众面前,我只是享受着在小屋子里跟他的安静时刻。
我偶尔听他提到有富婆叫他去家里听歌,其实,强迫自己接受好像也没那么难。我们因为这些事情争吵不停,他看着我眼里也多了愤怒。
我不理解,所以慢慢不再拿出太多情绪对着他。
这些事情无非是你情我愿,我只享受着喜欢的部分好了。
这两年的生日,他都提前帮我写了一首歌,他说我是他的灵感缪斯,实际上,也只是用我的感情浇筑他匮乏的灵感,毕竟他就是没有感情的人。
我又扇了他一次,但是这次他没有愤怒,只是安静坐着。他一大清早就出了门,带着吉他,他好几天没回家。
在那两天,我已经打包好了自己的情绪,无所谓他再回不回来。
我们只是互为彼此的情根,偶尔见一面唤起自己身为人的柔软情感,实际上,情根对我们来说也只是未被进化掉的多余功能。
缺少共同话题对我们来说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学会理解对方的气场,懂得配合就好了。
后来,缺少感情沟通也不再是大事,只要学会出现在对方的虚弱处流下一滴泪,一切完好也就一如往常。
最后,我们视对方为试剂,要是对方一出现情绪有什么波动,那就代表着自己在焦虑生活的其他事情,总之,不会因为对方感到快乐,只会因为对方而生气,却也不是根本原因,只能做导火索。
我又不理解他了。但是我只知道我不再爱他了。
他坐在我旁边,钻进我怀里说:“明天唱新歌。”
“我明天忙完就去。”
我换上一身舒适的衣服,就好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一个在台上,一个在台下,我还是看着他,然后他还是淡淡的,就好像身上从来没沾过凡物。结束一曲,大家欢呼,台下的美女纷纷上前给他送钱,我让秘书拿着一沓子送上去,顺便给乐队的其他人也放了些。
下面是他的solo,拿起吉他坐在舞台正中间。
灯光下是他沉浸的情绪,我很久没有触摸过他的这珍贵的一面了,他从不愿意展现他的情绪,就算这首歌是他在演唱,但是没有一束目光能看透他的模样。
台下一个新来的大姐看他入神,拿着酒直接到台上要他喝,打断他的歌。他抬头看着她,眼里又是不可一世地鄙夷,大姐倒是被他搞起了兴致,拽着他的手就要往自己嘴里放,我看得恶心极了,拿着酒杯就砸到台上。
大家的目光都移向我,他看着我,全是茫然。
我说:“唱歌呢还是□□呢?”
大姐迅速来了脾气,拿着酒瓶就冲我来了,秘书叫了保安,但是大姐还是一甩手把酒瓶甩到桌子上,炸起来的碎片戳进手腕里,瞬间出了血。丞铎从台上冲下来,大姐不依不饶,身旁的几个醉汉看热闹不嫌事大,拿着手里的打火机把大姐的衣服点了。
火烧得巨大,火焰扬起的光亮让伤口更痛,火天生就吸引着□□,使其甘愿献祭自己。那丞铎就像是那团火,不过我不是飞蛾,我只是喜欢看火到底能吸引多少甘愿死亡的食物,我站在他身侧,感受着受伤的快感。
其实,他身侧却不如看到那样炙热,反而有些冷得刺骨。
丞铎抱起我从后门走了。他把自己的外套缠在我手上,一个巨大的拳头却让我看着笑出声。他把车开得飞快,到医院医生处理之后,交待了注意事项,丞铎一一记下。
看着我,说:“那大姐烧得真旺。”
我没说话,看着他笑,说:“第一次看你着急。你是不是真的怕我死了,没人给你钱了。”
丞铎说:“身上留疤真的很丑。”
我坐在车上说,你去给我买个冰淇淋吧。
他把车停下,到便利店买了些小零食,说:“你在平罗的店里总点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