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知晓自己都快忘了,当初是怎么答应妈妈带个女朋友回家的。
——明明似乎也没有答应……
总之从吴兰催婚那天开始,她就一直叫他带女朋友回来,否则就把他抓去相亲。
“至少在妈住在这里的两个月内,你得抓紧了。”
其实在任何别的方面,吴兰都跟他没有什么矛盾,她不会乱碰他房间里的东西,也和他保持着正常的距离,没有过分关心——事实上,她是一个很好的母亲。
唯独在催婚这件事上——快要把方知晓磨得没脾气了。
他叫苦不迭,只好给黎阶打电话抱怨:“我妈一直催我找女朋友,有没有什么好办法糊弄过去。”
黎阶:“非要答应不可吗?”
方知晓:“貌似是的,软磨硬泡。”
黎阶:“找人演一下,然后过段时间就说分手了。”
——还是这小子蔫坏。
方知晓会心一笑。
不过,这让他联想起那天冯清浅搂着他的腰拿他挡桃花——似乎是异曲同工之妙。
没想到,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女生竟然是她,虽然……好像也不认识其他女生了。
不过此刻,他却不敢再叫冯清浅帮他这个忙。
上次冯清浅对他那个防备的反应,其实让他有点难过,但是那就像一道已经结痂了的小伤口,不去碰没反应,一碰便怎么都不是滋味。
他晃了晃脑袋,小声道:“再这样,她肯定觉得我对她有意思吧。”
可是萍水相逢的人,就应该过去。
——就应该忘掉。
他很多年前还在上学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因为就算是喜欢他的人也没有百分百的真心,所以,实在不值得把注意力放在任何人身上。
他想了半天,给黎阶发:“我没人找。”
黎阶:“雇一个。”
方知晓:“要糊弄那么多天,你当我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黎阶:“你身边没别的女的了?”
方知晓无奈道:“说实话,我最熟悉的女的,几乎是你女朋友了。”
黎阶没再理他。
方知晓也知道黎阶对顾晚那是一万个小心眼,说不定听了这话气得能从轮椅上站起来,也就不跟他贫了:“算了,我再想想吧。”
方知晓还没想到什么更好的办法,人先不行了。
他左腿的残疾是小时候发烧引起的神经受损,再加上当时被庸医误诊,药物错用过敏,导致的永久性肌腱神经功能丧失,整条腿几乎是麻木的,筋脉和肌肉全部都萎缩了,以至于膝盖直不起来,脚掌也没法放平。
因为习惯了,再加上他也不太爱面对它,其实也很少注意什么,可是最近他突然开始频繁地抽筋痉挛,每一次都是钻心地疼,疼到没力气说话,疼到什么稿都交不出来。
吴兰也吓得开明不少——女友再议,先治病。
方知晓这条腿刚被宣判死刑的时候,她就带着他求医问药,花了家里很多钱,结果都是——无数次的死刑。
妈妈是最疼儿子的,她不想放弃,可是爸爸放弃了。
所以,家里的经济来源也没了,吴兰和方知晓的人生雪上加霜。
——他离开的那一天,四岁的方知晓说:“不治了,妈妈,算了。”
她抱着儿子一直哭,一句话也没说,母子俩谁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或许一定有对彼此的感应。
从此,儿子的腿就是她心里的一根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