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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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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光荣

次日中午,宋美龄从白宫回来,便口述林安拟电:“罗斯福问及自 Assam 经 Lido 至昆明一段是否有道路通达,可供人力或壮畜运送汽油与补给,盼速复。”

林安一边记录,一边顺口道:“是有的。”

宋美龄眼前一亮:“你知道?”

林安点点头:“土路穿越,是有小道的。我在远征军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驻滇参谋团编制地图,后来又训练了一百名缅语翻译,对这一带算有点了解。”

“那太好了。”宋美龄轻轻捏了捏她的手,语气温柔又满意,“静之,带你来真是带对了。”

林安笑笑,瞥见一旁孔令伟忙碌的身影,连忙收敛语气,道:“夫人太过奖了。”

她顿了顿,又说:“我来美之前便计划探望飞虎队的家属。如今事务稍歇,不知是否可以成行?对后续的报道与宣传也会有帮助。”

宋美龄点头:“应该的。”

她接着说:“这边实在太忙太杂,我也打算去纽约修养几日。老是住酒店也不是办法。等过两天我们到纽约,你陪我去 Fifth Avenue 转转,来美国一趟,总不能空手而归。”

她朝林安露出一个和善的笑,眼神轻轻一眨,“这样,我们先去纽约,下周你再启程访问飞虎队家属,如何?”

“好。”林安点头。

她的第一站计划是纽约附近的波士顿,探望沃尔特的未婚妻;第二站是密歇根堪萨斯城,拜访霍顿的家人。她已向战争部的斯图尔特中校通报,军方将派出一位空军少校随行,以示支持。中国大使馆亦会派员协助,同时还有几位记者同行。黄仁泉的老朋友、密歇根州参议员杜鲁门,也将安排接待。

这个局,暂时就搭起来了。

不过——购物还是最先开始的。

林安终于明白了,这为什么是“奖赏”而不是“工作”——因为,她不需要自己掏钱。

列车缓缓驶入宾州车站,车厢外的穹顶高耸,玻璃与钢筋交错着洒下冷色的晨光,像一座沉默的工业教堂。

林安站在车门边,望着熟悉又陌生的纽约天幕。这里,是她曾经每天上下班经过的地方。她在二十一世纪的某个秋天,也曾穿着风衣、踩着高跟鞋走过这座站厅,手机震动里是客户邮件的提醒,咖啡还没喝完,PPT要在十点前改完。

可现在是1942年。

空气中弥漫着报童墨水的味道,汽车的引擎声更粗粝,香水的甜味混着煤油、焦糖和烘焙豆,像是被历史筛过一遍的旧胶片。熟悉,但颗粒感不同。

一种恍惚涌上来——不是“穿越”,而是“归来”。

就像是某种记忆的底片突然倒置了色彩。城市的骨架没变,但皮肤和声音全都变了调,她仿佛回到了一个她曾深爱却又从未真正属于的地方。

她甚至没法告诉自己:是这里变了,还是自己不一样了?

车队停在车站外,黑色轿车列成一行,玻璃擦得发亮。林安刚走出站口,一名使馆人员上前低声招呼,替她打开副座车门。

宋美龄已坐在后排,一身剪裁利落的羊毛外套,手上戴着灰蓝色皮手套,妆容细致,唇色比清晨的风更浓一度。

她朝林安点了点头,没说什么,目光从林安的大衣到鞋尖扫过一遍,像是快速而专业地确认一件被带出来的东西是否“状态良好”。

车启动后一路北行,驶入第五大道。

正午之前,阳光斜打在建筑立面上,把帝国大厦的阴影拉得极长。林安坐在副座侧,看着街边陈列橱窗缓缓后退:皮草披肩、斜纹软呢外套、丝绒礼帽、珍珠扣、金属扣、鸵鸟皮手包、香水瓶、银器餐具……像是一场熟悉到近乎梦境的回放。

宋美龄的座车在第五大道正门口缓缓停下,Bergdorf Goodman门口早已等着两名经理级的接待,带着不露痕迹的紧张笑容,目送这位中华民国的“第一夫人”缓缓下车。她一出现,门口的空气便仿佛瞬间静了一线。

身后半步,林安跟着下车。

她换掉了军装,穿回了那件谭祥在重庆为她定制的深墨绿旗袍,大衣是灰蓝呢子,皮鞋擦得锃亮。她不显眼,却利落得体,仿佛从宋美龄的影子里生长出来的一个剪影。

三号贵宾试衣套间安静而温暖,窗帘拉着,水晶吊灯在天花板低垂着,不声不响地洒下一室柔光。墙上挂着几排斗篷、短外套与披肩,色调清淡,缎面泛着微微的珠光。

这些衣服,并不仅仅是犒赏。

对宋美龄来说,这既是对林安过去工作的奖赏,也是对她即将担任角色的预备——她要出现在美国家庭的客厅里,作为“中华民国的女性面孔”,一个得体、沉静、讲着无口音英语的中方代表。军装太锋利,太像战争;而体面的外套与披肩,则像一种视觉缓冲——让哀痛的人可以更轻易地接住“感激”和“荣誉”这些词。

宋美龄倚在长榻靠枕上,手边搁着一杯温热的红茶,另一只手漫不经心地翻着样册。

“你穿的这件呢子太厚。”她头也没抬,语气平和,“线条都压扁了,不显精神。”

林安站在落地镜前,抬手理了理肩线:“是重庆那边做的,料子厚些,怕冷。”

宋美龄这才抬眼看她:“怕冷也不能包成木头人。”她转头看向服务员:“拿那件天青色斗篷来试试,就那件有窄袖、腰带细的。”

“Of course, madam.” 服务员低声答应,手脚极快,抽出那件布料柔软的斗篷,双手捧着递过去。她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扫了林安一眼,像在观察某种正在被雕琢的静物。

林安接过,进了换衣间,帘子轻轻落下。

宋美龄靠着靠垫,捻着茶杯边沿,目光随意地落在室内的某处,但脑子并没放空。她一边想林安的肩线适合什么领型,一边想,昨晚罗斯福提的“后勤投送线”问题,大概今晚就得回封电报。可惜黄仁霖那边还没查到印度段驮队的最新数据。

思绪一分为二,她却并不显疲惫。反而有一点——带着安静愉快的审慎。

她不常带年轻人来这种地方。能配得上在这家百货试衣服的随员,不多。林安是她特意带出来的:干净、聪明、懂察言观色,关键是——长得好,有心气,又不爱张扬。

“太像了,”她心里想,“真像年轻时候的我。”

帘子一动,林安从里面走出来。天青色斗篷披在肩头,衣料薄而有垂感,腰线被细细束住,旗袍下摆微微掩住鞋面,露出一线靛青暗纹。

宋美龄看了一眼,眼底浮起一点满意:“你皮肤白,太深的色显得有些疲倦。”

“Celadon’s better,” 她随口转头对一旁的服务员说,“这件留着,挂出来,明天要穿。”

服务员应了一声,把那件斗篷轻巧地从林安身上褪下,小心地挂在蒸汽衣架边。

宋美龄站起身,走近几步,手指在林安的肩头拂了一下,将一处稍翘起的领缘压平。

“你站得直,穿斗篷不会被压得没气场。这个是优势。”她一边说,一边绕到林安身侧,从镜子里重新打量。

她又转向林安,像随口一问:“你这身旗袍是谭祥做的?”

林安点点头:“在重庆时候做的。那时候夫人总说我老穿军装,像个男孩子。”

“像个男孩子,也不是坏事。”宋美龄语气平静,却带着一点点意味,“只要知道什么时候该像。”

她的目光仍留在林安身上,像在衡量,又像在欣赏。

“你再转一圈我看看。”

林安照做,斗篷的下摆随步伐轻轻摆动,布料极安静地贴着身形展开,再回落,像一朵不张扬的花正好开在冬日午后。

“行了,”宋美龄说,“这一套定了。”

那件天青色斗篷最终被挂在房间中央的衣杆上,像一面刚刚确认了归属的旗帜,静静垂着,颜色在灯光下泛出微冷的光泽。

宋美龄靠在长榻上,手肘支着扶手,扇子缓缓转着。她的视线虽落在面前的衣物上,心思却分出一半,落在林安身上。

林安正坐在镜前解着披肩的扣子,指尖灵巧,眼神一如既往沉静,却带着一丝被点燃过的光。那不是自恋式的得意,而是一种——她知道自己看起来刚刚好。

她不再像早前那样站得笔挺、收敛全部锋芒,此刻的她,肩膀是放松的,步伐不疾不徐,连转身也带着一点轻微的“调皮感”——像一朵花意识到自己确实有香,却不急于宣扬。

“试完一件就想跑?”宋美龄瞥了她一眼,语气松松的,“你以为这就是全部了?”

林安回身,笑了一下,那笑藏着点顽皮,像从眉眼里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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