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是六楼16号,正对楼梯,王维山夫妇和女孩住南面房间,老母和妹妹住在北面房间,5具尸体都是在南房的地上发现。经辨认最先发现的女尸是高沅昔?,系被扼颈窒息死亡。其余的4具尸体依发现顺序分别是:
王翠霞,王维山的妹妹,26岁,某服务公司员工。头部有钝器打击损伤、烧伤;上身穿粉红色女衫,下身chiluo,颈部勒着一条毛巾。经尸检,□□内有□□,证明生前曾被QJ……
王维山,31岁,原松陵日用品厂职工。身穿蓝色线衣线裤。头部有损伤、烧伤,脑组织外露,系被钝器打击头部致死。
王盈盈,王维山夫妇的刚满一岁的女孩。下身luolu,窒息而死,身上有烧伤。
姜文青,男,30岁,某建筑公司工人,身穿棕色西服。头部有钝器打击损伤及烧伤。
上述5具尸体烧伤的生理反应不明显,无红斑、痂皮和血管凝血,血液内一氧化碳的含量均在正常值内,口、鼻腔和气管无烟灰、炭末,是死后烧伤的。
王维山一家5口人,除母亲因到大儿子家暂住而幸免外,其余4人全部丧生。
正在这时从远处飞快地跑来一个30左右岁的妇女。她急不可待地分开众人挤到前面忽然看见一辆停在楼前的自行车,便放声大哭起来,边哭边喊我的男人在里面!我的男人在里面啊!他怎么样了?……然后哭着向楼上跑去。几位刑警迎住了她并把她领到一辆警车里,说:“我们正要找你。”
刑侦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凭直觉就已分析到这是一起罕见的集杀人、抢劫、 QJ, 纵火等多项罪恶于一起的恶性犯罪案件。他们怀着强烈的义愤,一丝不苟地勘查现场,不放过任何可疑的痕迹和物证。
由于灭火,现场已遭到比较严重的破坏特别是火源所在的南面房间,由于灭火和搬运尸体,地面积水,现场原状已被改变。这些无疑给破案带来了困难。不过,公安人员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接连发现:南房,在小孩床上搭着成年人的衣服,衣服的口袋都张开着,有变动迹象。
南房的大立柜、酒柜曾被翻动。
南房的尸体旁,有一只飞鹿牌白色塑料桶,桶是空的,被火烧坏一个窟窿。据王维山的母亲说,桶里原来装着煤油,放在阳台上。
南屋的尸堆上有烧残的被子。双人床上被褥散乱,有大量血迹。
王维山家有电铃装置,可是电线被拽断了。
北房,在一张单人床上,有一块蒙被褥的塑料布,上面有血迹。床边是一台缝纫机,缝纫机下面的地上也有血迹。另一张单人床的床头边有两袋粮食,粮袋的下部和地上都有血迹。门板下面也有血迹。
血迹,血迹,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