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多想,如果我在一个话本子里,我定然是个反面配角。值得庆幸的是,我自认为,我的戏份应该不会少。
毕竟,需要用我来衬托即使同出淤泥,主角也能由己苦而及他人苦,悲天悯人,普渡四方。
显然,割肉饲鹰的桥段,我完全做不到,我只会怨恨这该死的世界,怎么不再来十个太阳,让所有人都完玩儿呢。
要我给赏了我一耳光的人笑脸,我比去粪池里游泳还难受。
这话粗俗,旁人不会觉得我说得出口,谁叫我模样唬人,名头不小呢。他们称呼我做危宿仙君,仿佛我自来就是惊华之巅,倚松卧石的绝尘之人。
大家一起失了忆。
忘了我出身匪窝,在里面和土匪山贼们混迹完了人生的最初年头。由经验得出,过早“锻炼”筋骨,并不会让人身强体健,只会让人讨厌动弹。
当然,也没人知道窝睡在稻草上,用快速入睡来抵消饥饿与乏累的日子里,旁边有个人陪,多么令人心有慰藉。
我和阿曾会互相问对方,饿不饿,冷不冷。还能忍受的话,我们会再熬一熬,睡着了,就不饿了。要实在受不了了,我们就大着胆子摸去厨房偷一点东西来吃,当然,里面能找到的吃的东西不多,运气好,如果有人忘了锁粉面桶,我们能捞到不少。但常常没有倒干净的泔水桶是个好选择。
有时我们会一起作案,有时为了节省体力,或者另一个实在走不动路了,我们会换着去。
记得有次,我运气好极了,居然捞到了个鸡蛋。
然后我就走了段最长的回去的路。好想吃,好想独吞,阿曾也不知道,我吃掉之后,告诉她今天什么也没有找到,她也不会怀疑的。
这是我自己找到的,为什么要分呢。
只有这么一个,从出生到现在,只有的唯一一个,往后可能再不会有了。
事后回想。看吧,我就是个这样的人,为了个鸡蛋,就想极了背叛掉同我生死与共的妹妹。
但当时当夜,抱着个贵重至极的东西,我确实甚至想过,或许这就是老天单独奖赏给我自己的东西。
我可以自己吃完它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又滚了回去。就像我做不到去寻死,只会偷偷地想,我千万要比阿曾死的早一点,不然我就没法儿活了一样。
不过十分遗憾,我和阿曾都没有吃鸡蛋的经验。只遥遥地见过人磕开剥皮,吃过,知道里面是白白嫩嫩的东西。谁知道,我们一磕开,直接淌出了透明的清液。
这个鸡蛋一定是坏掉了。
当然我们是不拘泥于坏不坏的,里面的程度大概在明天肚子会有多疼。
我们心照不宣地分完吃掉后,就躺在了稻草上等着看,明天是会被疼醒饿死,还是嘴巴里吐着白沫就死了。
鸡蛋虽然坏了,但仍然一定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太难分了,我总想多吃点,又怕真吃太多了,把阿曾饿死了。
明天能找到两个就好了,我们就可以一人一个。
所以看到环琅境的仙人们的第一眼,我更确认了,鸡蛋就是天底下最好的东西。不然这些看起来神气极了的仙人,为什么要把自己穿得像个好鸡蛋呢。
……
万幸,没有遇到主角之前,我还要继续唱着我的剧本的。
我换了地图,到了环琅境。
根本亏虚的后遗症,原来可以由高深的修为弥补。
这一点,值得庆幸,灵力似乎能重塑人的身体,看起来无所不能。可是似乎,也讲求心诚则灵,我不信它真的百无禁忌,能让我从此化险为夷。于是这该死的玩意儿,竟然真的,没有像让昏明逐渐明朗起来一样,也成为我的救命稻草。
但它,让之前强大无比,似乎能一直压迫着我无法动弹的山匪们,哭的比我还厉害,我就高兴了。也暂时用着它们。
那是我喜欢的一天晚上,可惜没有人能够分享。
就像知道偷吃厨房的东西被山匪抓了后,我会被打死,我知道如果被宗门知道了,我要去屠人家整个寨子,我一定会被废了修为赶出宗门。
但那又如何。
前者我快要饿死了,后者再不杀他们,我道心不稳。
他们多活一秒钟,我就多被“凌迟”一秒,谁叫没有人来帮我杀了他们,没有眼睛的老天爷也不知道劈一道天雷把他们都弄死。
我只好自己去了。
我的漂亮剑划指到哪里,哪里的山匪就面色惨白,跪地磕头,这个时候他们不会再痴迷地抚摸着我的脸,把恶心脏臭的唾沫星子,喷得我满脸都是,得意洋洋。
我成了可怕的东西,他们弱的不可思议,至于我不甚尽兴。
同样此夜我也是一些人的神明,那几个环琅境的弟子,可能是没个经验,居然没有在之前斩草除根。让这儿的山匪能重新兴风作浪。
周游故地,我轻车熟路,放走那群不知道都是怎么来的小奴隶们是顺手的事儿。再告诉他们往环琅境的方向走,到了个全是荷包蛋们的地方,总是饿不死他们的。
是顺手的事儿。
当然,他们之后能不能真找的到环琅境,就与我无干了。毕竟我可不能叫人知道,这里的事儿,是我干的。
我该兴奋的,但是我十足疑惑,为什么我会被这群无智无力的怂包软蛋们,压制如此之久。
让过往的日子,都像个笑话。
又为什么看别人对我感恩戴德,感受不到畅快舒爽。
好吧,可能做好事不属于我该做的事儿,做了之后,当然没有感觉,也没有奖励。
至少现在我知道了,那黄色头纱与白色衣纱的宗门服饰,和鸡蛋没有半毛钱关系。代表的是,朝日破云而出,天下太平光明,这种乱七八糟但唬人的东西。
唉,不过我知道我真成不了什么好东西了。我不觉得我变强了,所以未来会越来越好,我只是在想,凭什么不早点儿让我习得灵力呢。
这苍天有病,让我白受苦。
满天神佛不知道藏有多少私心,才叫有的人,苦了又苦,一辈子苦不完似的,最后得点儿人人都有的,还像捡了大便宜一样。而有的人,真是,喝点茶汤,里面的清苦就是最是苦的了。
杀完山匪后,烦恼少了点儿。但是还有别的烦人的事——阿曾,嗯,现在应该叫昏明,这个称呼好听些。她总要用如果再出什么事,她一定要为我赴汤蹈火的眼神看着我。
麻烦,昏明儿,我还是实在想死在你前面。
没办法,我是个自私的人。我知道我们母亲死的时候,没有人为她哭泣,我还是想我死后,有人为我哭一哭的。
再者说,昏明儿她不会想着,我去为她哭吧。
那不可能,太难受了,我受不了。比没人为我哭,还要难受。
一股恼地还,我无福消受,那就一日一日地还吧。今日逗她难受,我高兴了点,算还了点,明日不想做任务,她帮我做了,也算还了点……
往后之日不必细说。比如苍天一定没有耳朵,不然我明里暗里骂了祂那么多,居然还能叫危宿为我亮一亮;比如天底下多管闲事的人,居然还不少,原来我只要躺在一个地方,就会有人担心我会不会饿死。
但是。
苍天也没有饶过我,在我等到死亡之前,遇到了比之前之事还难逾越的阴影。
谈广涯这家伙,不知道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不喜欢他。他看我的眼神,实在让人不爽,只需一眼,便知道,他看上我这张漂亮的皮了。
喜欢我皮相的人只多不少,但只有他,满目之中完全势在必得。仿佛我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