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衙门最近出了一桩很难办的事。
能叫衙门都觉得不好办的,想必是件大事,不管如何知晓一二肯定没错。
姜迎花不参与讨论,却竖着耳朵听旁人讲。
“夏天那案子你们还记不记得?那桩案子结了,拐子也砍头了,唯独有个孩子留在了官府。”
说话的摊主消息灵通,说得有头有尾。
因赵锦心的案子,官府缴了拐子窝,救了很多孩子和女子。
犯错的按律判了刑罚,被救下的人官府出资送返回乡。
有些曾经被卖出去的,也按照缴获的拐子团伙交易名册尽力去寻了。
本来是皆大欢喜的局面,仅有一个出身苦的孩子无处可去,无人可依。
听闻是三岁半的一名女娃,自西方的青云府拐来,三缺五弊倒没有,只是她生母已逝,父亲后娶。
官府千里迢迢送女娃归家,可那女娃家中一口断言不曾有孩子遗失,只有一个没养活的女娃,早没了。
哪怕当地的官府施压,乡邻求情,那家人就是撒泼打滚,死不肯认。
无奈,这孩子历经几月,重退回汨阳县县衙。
在拐子手里呢,就愁没孩子,有了孩子不怕没去处。
对官府来说呢,多出来一个孩子实在不好安置啊。
祁国朝廷并未在各府城、县城设下福利院、育婴堂之类的机构,如果一个孩子没了爹娘,按律法依由叔、伯养育照料。
如果没有叔、伯、姑、舅,就由同族、同村的乡邻抚育。
女娃家里不承认她的存在,她就没有身份,没有身份,不能判定为同族、同村。
至此女娃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送返回封水府,一种是定义为流民。
流民属贱籍,好端端的一个女娃明明只是无辜被拐了一遭,官府如何能将她落入贱籍?
无法,青云府那边仅能以身份不符为由,把女娃送回封水府府衙,封水府府衙又以事情是从汨阳县开始的为由,令命汨阳县县衙妥善安置女娃,为她‘寻得’家人。
听到好好一个女娃被各地官府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谁心里都不是滋味儿。
可他们只是一群在集市摆摊卖货的商贩。
上有食禄领薪的大官,中有富得流油的行商,他们属于比乡下刨食境况略好些的人家,但远远够不上富字。
如果再回到刘家保来买零嘴那日,姜迎花想,她会送两包包得满满的零嘴出去,还给那女娃一点点、一点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