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三公主拍着手说:“若你真有这个本事,本公主愿意千金买他一副画来!”
想到这,五公主不由得在心里打起小算盘。上次见面的确是被那封无礼的书信气坏了,竟忘了有这挣钱的好门道。
“不行,还得再找他一趟!”
五公主在心里嘟囔着。
“阿姊,婄儿困了……”
婄儿说着,轻轻将头靠在五公主肩头,闭上了眼睛。
“睡吧,我让宫人把你送回琼华宫中。”五公主抚摸着她的头发,轻轻地哼唱着摇篮曲。
更漏点点滴滴,不觉已到夜深处。
窗外的风一吹,烛光摇曳,忽明忽暗的光亮打在书案上,照在伏案而眠的少年轮廓分明的脸上。
昏黄色的烛光细致勾勒着他的眉宇、肌肤,笼罩了一层静谧而温柔的屏障,似乎在将他保护。
一只圆滚滚的带着腮红的玄凤,跳到了案上来,轻轻啄着主人白皙修长的手指,似乎要将他唤醒。
他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随即恢复了静默。
玄凤不甘心似的,在桌上跳动着,“哐当”一声,一爪子将墨盘打翻了,青黑色的墨水流到画卷上,也流到他握着笔的手臂上。
谌昔梦中惊醒,对着被墨水破坏的画稿懊恼万分,转头对调皮的玄凤说道:“簌簌,你又闯祸了!这是你毁了我的第四幅画了,真该把你关在笼子里。”
说话间,玄凤已经在那惨不忍睹的画稿上又踩上了好几个树杈一般的鸟爪子来。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谌昔对着那鸟爪子无奈地摇摇头,这才发现自己手臂上满是青绿色的墨水,手腕上的伤口还刺痛地疼。
他抬起手来一看——
那牙印不但没愈合,还染上了青绿色的墨水。
“完了完了,这下真成刺青了。”
谌昔用水冲刷,疼得龇牙咧嘴;用手帕擦拭,把皮肤都要擦破了。
可那墨绿色的牙印还是耀武扬威地、堂而皇之地、厚颜无耻地留在了腕心上。
“完了……”
谌昔懊恼着,埋头躺进地上堆积的废纸堆里,没过多久就沉沉睡过去了。
晨曦的微光落在凌乱的书案上,青绿色的墨水已经干了,留在画纸上,如久未打理的石阶布满了青苔。
“公子!你怎么又睡在地上了!地板多凉,你身子可吃不消!”
推门而入的书童,对着地上一堆废弃的画稿喊道:“要是夫人知道了,公子就要被夫人责罚了!”
废纸堆猛地动了,从里边抖出一只手来,三下五除二将一堆纸扒拉开,于是便出现了一个凌乱的人影,穿衣、洗漱、梳理,几乎都是在一瞬间完成。
“知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我要上翰林去了。”
谌昔说着,背起画袋拔腿就往门外走去。
“诶,公子!”知微对着那匆匆远去的背影喊道,“不必着急,还早——”
谌昔像是没听见似的,一下就溜了个没影。
这白鹤一般飘忽的身影,全落入了谌夫人眼中。
她就立在回廊上,手上还端着一盘糕点,容貌雍容华贵,神色却有些无奈:“又是这样急匆匆的,早膳也没吃就走了。”
她侧过身来,微微蹙着蛾眉,对着刚从房门走出来的书童苛责道:“知微,你怎么不拦一下?”
“夫人,小的,拦不住……”知微又抬起头,笑着说道,“不过夫人不用担心的,太傅公子也在翰林院,他常常带了许多吃食,会分给公子吃的。公子每日都不至于饿肚子。”
谌夫人摇摇头,忽地想起什么似的,急切地问道:“那杜若呢,他可簪上了?”
“簪上了,小的刚才看见,公子走前急匆匆地到花圃下薅了一把,大概也有两三簇杜若呢!”知微笑道,“公子虽在别处上忘性大,可在画画和保命上,还是谨慎认真得很的,夫人放心吧。”
谌夫人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这孩子,怎么能让我放心呢?”
谌夫人就这么一个孩子,将他抚养到了如今的十七岁,已经看着他从鬼门关蹦蹦跳跳地闯了好几回了。
说起来也奇怪,谌家两代都是功高盖世的将军,骁勇善战、驰骋沙场,而谌昔这个孩子,却生下来就娇弱多病、体虚力微,不像宗族中的其它子弟,个个身强体健,活泼好动。
这孩子三岁时曾身染重病,高烧不退,无论请了多少名医前来医治,均无效果。家中上下无不悲痛欲绝,以为他再无生机。
谁料来了一个僧人,带了一个药方,煮水煎服,竟有起死回生的奇效。
那药方也并不复杂,只是有一味药最为古怪,便是山中平平无奇的野花杜若。
那僧人说:“将军家的这公子气虚命短,阳寿不多。若以杜若为药,每日服用,可延年岁。”
谌豫夫妇如获至宝,自那以后,便采得山间的杜若,种满庭院,以备药用。
后来谌昔年纪稍长,认为杜若茎叶虽细,但却坚韧无比,有迎风欺雨之志,因此便将杜若佩戴于身,一则为保命,一则爱其意。
渐渐的,他便自然而然地多了个名字,叫谌杜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