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的中州街道,在深秋的氛围里,果然别有一番风采。
天刚擦黑时,巫马就带着几个贴身侍从,出了百物街。
一路漫无目的的,向人群聚集处逛去。
一年一度的秋日灯会近在眼前。
又和之前的皇家大婚前后呼应,百姓们的兴致可谓空前高涨。
排灯高高竖立在御河两岸,各色灯笼宛若连接地面与天空的梯子。
带着人们对来年收成的美好祝愿,一并向着更高更远的苍穹延伸而去。
充满好意头的各式花灯点缀其间,让人目不暇接,走上几步便要驻足观赏感叹。
其实,若不深入到人群中,大家都会觉得中州和南夏,并无什么不同。
一样的过节,一样的喜庆,一样的灯火簇簇,一样的游人如织。
或许唯一的差别就是,中州的灯,远没有南夏那么多、那么亮。
但巫马不喜欢南夏的灯,无论逢上什么年节,他都从不上街。
他怕看到灯光下那些迷离的醉眼,更不想听见花团后那些含糊的酒话。
可中州给巫马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比星星还亮的眼睛,比火焰更热的劲头。
哪怕仅仅是从他们身边走过,都会被感染、被带动、被鼓舞。
拥有一群这样的子民,是每个上位者的荣幸与期盼。
而对处于敌对势力的别国来说,却有可能意味着灾难和毁灭。
巫马作为一个为南夏奉献毕生心血的人,自然懂得这个道理。
但身在人潮中,他还是难免会跟着激越、亢奋。
一行人兜兜转转,再抬眼时,发觉夜色已深。
寻着路上繁盛的灯火,巫马拐进了一条,看上去颇有些古色古香的街道。
里面的店铺大都装潢考究,门脸儿也宽敞,一看就是专做作达官贵人生意的地方。
怀着好奇与探究之意,巫马一家家店,慢慢逛了起来。
从珠宝首饰到绮罗锦缎,从胭脂水粉再到文房四宝。
甚至古玩字画、杯碟茶器亦是应有尽有。
每家店前都门可罗雀,可里面等着招呼的伙计和掌柜,无论有没有顾客进内,脸上的喜色就没掉下来过。
叫人远远看着就心生愉悦。
在街道中间最好的地段上,坐落着一家装修甚是富丽堂皇的商铺。
不仅有三层之高,门面之大也非其余店家可比。
巫马不禁疑惑地抬头望去,上见“药仙居”三个大字金黄闪闪。
笔力洒脱超然,又不失风骨格调。师承于山水之派,却隐隐透着尊贵气象。
可以说,与当下的环境格格不入,明显是此地老板高攀了。
“原来,这就是向中州皇帝献玉生花的那家,呵呵,有意思……”
巫马背起手,对周围人道:“走,进去瞧瞧!”
半倚着台面的掌柜看有客人上门,立马收拾起百无聊赖的表情,换上副亲切笑容迎上前去。
“哟,几位南夏贵客,今儿想看点儿什么?小的我伺候伺候您!”
两三句话,既周到热情,又不显得冒犯。
巫马笑着回礼,“掌柜眼光独到啊!我们就随便看看!”
“行嘞!”那掌柜很是识趣儿地站到一边,随着一行人在大堂依次看过去。
他见这些南夏人衣着不俗,为首的更是一脸贵气。
联想到今日天子大婚之事,便料定这些人乃贵客。
遂向后堂的伙计比划着手势,意思是让东家亲自前来。
不多时,一个四十岁上下,打扮华贵,大腹便便的人就从楼上下来了。
边走边道:“贵客上门,有失远迎,真是罪过罪过!”
等话说完,巫马也看到了对方的庐山真容。
那老板中等个头,一张脸圆圆的。
两只耳朵又宽又厚,耳垂却窄小无比,看得人很不舒服。
眼睛不算大,可底下的眼泡肿若金鱼,衬得眼不大也大了。
两撇翘着的髭须,让整个人显得有些滑稽。
怎么看都像勾栏瓦舍里卖嘴的艺人,不像个大店老板。
巫马忍下心头不断泛起的违和感,笑着说:
“老板哪里话,我们远道而来,见您这店恢宏气派,才入内一观,多有叨扰,万望包涵。”
话毕,又扫视了一圈屋内。
故意问道:“我看贵店名药仙居,定是各类奇珍异草皆备,不知可有云溪所产的玉生花吗?”
“哈哈哈哈……”巫马这边话音刚落,老板便仰头大笑起来。
那粗短的脖子,和肉乎的下巴也随之抖个不停。
笑过之后,方神气活现道:
“几位贵客算是来对地方了,这整个中州都城啊,除了这儿没地方,敢说自己有玉生花的!”
“哦?此话当真?那老板可愿割爱吗?”巫马继续追问,显示出急切的样子。
那老板用手捻了髭须一角,做出副遗憾的样子来,先叹了口气才说:
“唉,只不过您几位来得不巧,小店儿里的玉生花啊,在去年朝廷求药时,就被在下进献给圣上了。这不,还医治好了当今的皇后娘娘,也可说是一段机缘凑巧啊!哈哈哈哈哈……”
巫马随着他的笑声作揖恭敬道:“哦,原来向宫中献药的义士就是您啊,真是失敬失敬!”
那老板得意地头都歪了三分,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嘴上却还仁义道德不断。
“不敢当,不敢当!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在下也是恰好有玉生花,拿出来治病救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