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思思艰难的用鼻腔和口腔吸入稀少的氧气,眼睛因为极度缺氧而染上了一层红色,她满面通红的看着浑身是血衣衫破烂的刘夏,不由得想起许多年前那个在寒冬中穿着破衣烂衫的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是个孤儿,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为争抢食物受了伤,没有物资没有药品的环境里,母亲的伤得不到救治而越来越重,直到伤口感染烂死在了垃圾场里。
没了母亲的小女孩在资源匮乏的垃圾场里,只能靠着捡垃圾勉强活着,每当看到那些穿着漂亮的防护服的人经过她面前的时候,她都抬着脏兮兮的小脸羡慕的看着。
她也想漂亮,也想穿漂亮的衣服,也想穿防护服。
直到她被一个年纪很大的拾荒者老头捡回了家,才脱下了破烂的衣服有了完整的衣服可以穿,天天跟着拾荒者老头去捡垃圾,以及在老头心情不好的时候挨揍。
每当拾荒者老头打她的时候,总说一句话。
“如果不是我捡你回来,你早就跟你那个妈一样烂死在垃圾堆里!”
只能说余思思命硬,竟然在经常挨打和靠着捡垃圾活了下来,直到长大一些的时候她有了反击的能力,在一次被打的时候结果了那个天天打她的拾荒者老头。
打死拾荒者老头的时候,余思思还清晰的记得,他捂着脖子上被扎开的破洞艰难的呼吸着,血流了满满一地,那双干涸的眼睛里那种不可置信的眼神。
是啊,向来默默挨打的女孩,竟然天天在他眼皮子底下活动的情况下,不知什么时候在身上藏了武器。
这都要归功于余思思从小在垃圾场里捡垃圾学会的谨慎,年纪小身体弱的人类幼崽不仅要躲避随时出没得变异老鼠和变异蟑螂,也要躲开那些成年的拾荒乞丐们,否则很难活下来。
这武器她在垃圾堆里藏了很久,直到觉得自己可以反击成功的时候,才被她藏在了身上,那个老头子当然不会知道。
不过他说的对,如果不是老头把自己捡了回来,她应该早就烂死在垃圾堆里了吧。
所以余思思还是将拾荒者老头埋了起来,为他造了一座垃圾坟,不至于暴尸荒野被其他拾荒者捡回去当作储备粮,就当是两不相欠。
虽然他的肉又老又柴,但垃圾场物资实在太贫瘠了,那些没有能力猎杀变异老鼠的人怎么会嫌弃呢,抢夺还来不及。
接着,余思思在十四岁的时候,幸运的用两升净水的价格,把自己卖到了「极乐天堂」里。
说幸运这是实话,捡了十四年的垃圾,身体上竟然没有因为辐射尘而肌肤溃烂,怎么能不说这是一种幸运呢。
终于可以不用再继续吃垃圾,可以穿上漂亮的衣服,当时的她是这么想的。
在「极乐天堂」里的日子,比起在垃圾场里捡垃圾幸福了很多,除了会遇到一些癖好独特的客人让身体受伤外,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她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可以化美美的妆,可以不用再吃垃圾。
在吃了十四年垃圾的余思思心里,这一切真的很好。
余思思靠自己陪客的能力一路升到了管理层,当上了女侍应中的领班,成了「极乐天堂」老板的左膀右臂。
直到遇到那个足以改变她未来的男人,地下城城主沈万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