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把狗还我
常思齐是谁?
用徐行之的话来说:那是本该死在美.利.坚帝国、却仍阴魂不散时常来自己睡梦中折磨他、嘴毒心坏、食言而肥的狗!男!人!
没错,他们当初谈过一段。
掰着手指头数数,是七年前的事了。
七年,全身的细胞都能重新更替一遍。
徐行之恨自己记性为什么这么好,仅凭一眼就辨认出了常思齐的模样。
他心下不满,将对方从头到脚、从上到下地打量了好几个来回。
常思齐穿着一身戗驳领的西装三件套,胸口的帕子和领带是同色系的,显得特别骚包。
他把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到脑后,露出饱满光洁的前额。
脸上的表情过于生动,使得那股装腔作势的气场少了许多说服力,愈显滑稽。
徐行之在心底暗骂一句“人模狗样”,用了片刻工夫才迫使自己镇定下来。
他忍下恶寒,蹙着眉反问:“你——你怎么来了?”
常思齐作势拉开座椅,厚着脸皮在徐行之面前坐下:“好久不见啊~”
他挑了挑眉,那双漂亮的丹凤眼里随之浮起一抹狡黠:“……没想到咱们这么有缘。”
徐行之冷哼着撇过头,没给他好脸色。
作为彼此少年时代黑历史的见证者,他太懂常思齐这副欠揍的表情下包藏着怎样一颗祸心。
于是徐行之决定率先出招——
“你?名校海归?年薪百万?”
高复那年常思齐英语稀烂,是自己开了无数次小灶,最后才力挽狂澜助他考上本科。
就这种人也好意思自称“海归”?这不纯纯搞笑吗?!
他的反应似乎在常思齐的预料之中,男人不甘示弱地回击——
“你?懂事贤惠?有上进心?”
细数七年前两人同居的过往,徐行之满身臭毛病不改,直到今天常思齐依旧记忆犹新。
熬夜上网,不吃早饭,沉迷弱智游戏……懒癌犯了会把积攒大半个月的袜子扔进洗衣机。
更别提随时随地都能在沙发缝隙、书桌抽屉、枕头底下等各种只有他想不到、没有徐行之找不到的神奇角落发现“惊喜”。
这些惊喜包括但不限于:穿过的袜子和内裤,吃完的零食包装袋,用过的面膜压缩纸,以及拆封了还没来得及尝试的润.滑.油。
可真是一段让人怀念的青葱岁月啊!
忆起往昔,常思齐兴味盎然地笑了起来。
徐行之心里“咯噔——”一下,霎时有了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人这话,这眼神,这欠揍的表情……真是哪儿哪儿都叫人膈应。
不能怪徐行之敏感。
当年他们在一起时每天形影不离、如胶似漆。
同学们开玩笑说他俩天天吃住在一块儿,黏黏糊糊……和连体婴儿也没差了。
乍一听这话徐行之心里美滋滋的,暗想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他们不仅同吃同住,而且还睡一张床、盖同一条被子,蜜里调油的时候连对方腿上长了几根毛都数得一清二楚。
可惜往事如烟,徐行之不愿再回想了。
与其耗在这里听常思齐阴阳怪气地侃大山、吹牛皮,他将手机一收,起身决定走。
“等一下!”
见人打算撤,常思齐俯了俯身,一把握住徐行之的手腕企图拦住他。
室内开着暖气,他的掌心干燥又柔软。
温热的指腹贴在徐行之略带凉意的皮肤上时,常思齐心下一动,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地问他,你的手怎么这么凉?是觉得冷吗?还是哪里不舒服?
可当他的目光不经意地捕捉到对方神色中的厌弃时,常思齐马上就清醒了。
他暗暗咬住舌尖,把话如数咽了回去。
“你放手啊!”徐行之反应很大地挣扎起来。
像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他怒火中烧咬着牙骂:“有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
常思齐摁下心头的不悦,恢复以往那副不着调的模样:“知道你不待见我,咱们说正事吧。”
我跟你能有什么正事?徐行之腹诽,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你想说什么?”
常思齐双手环抱在胸前,微眯起眼一字一句地敲打道——
“分手这么久,该把狗还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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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思齐口中的狗名叫徐百万,是两人当初同居时一块儿养的。
那段时间徐行之作得要死,不知道在哪儿看了一篇名叫《情侣间做完这十件事,永远不会分手》的文章,其中有条说的就是共同抚养一只小狗。
不成想,两人因为这事还起了不小的争执。
常思齐喜欢大型犬,看中了最聪明的边牧,退而求其次也该是萨摩耶这种阳光开朗的狗狗。
但徐行之不肯,他看到大狗会怕,哭着喊着要养比熊。
可可爱爱小小一只,晚上还可以抱在怀里一起睡。
最后两人各退一步,去宠物店牵回来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