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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棉上衣口袋,有着很大的用处。每次和女友在一起时,右边的口袋里就会有两只紧扣在一起的手。套用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一只是我的右手,一只是女友的左手。我的手总是很热,可以把女友的手握出汗来。我们的步伐要是不一致了,我可以故意握两下她的手。女友就会像跳舞时踩步点那样,两脚错动一下,我们的步伐马上就一致了。她脚上那双咖色皮鞋的鞋尖,好像是个小馒头似的一窜窜的。我再看看她,然后相视笑笑。
女友和我一样,在这座城市没有任何亲人和朋友。我们从相识相恋,再到省城上学,像是从朋友变成了亲人,从依靠变成了依赖。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情感,才会让我们在一起走路时,我都会把她的手攥得很紧。她就那么让我攥着,过马路时一起飞奔。
我俩吃东西的口味,也像是在慢慢地趋向一致了。以前我很少吃辣椒,慢慢的,如果菜里边没有辣椒,就会觉得菜是寡淡无味。我们越来越喜欢待在一起了,我甚至会为此不停地翘课。只要是女友没课的时候,我就会去她们学校找她。
有人可能会觉得,我这样总是翘课的学生,不再配得上大学生的称呼了。但那些实在是无聊,通过又是极简单的课程,对我来说早就没有了挑战的压力。与其干干巴巴地坐在课堂上,心不在焉地胡思乱想,还不如干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且,我也看不出它们有什么实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