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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去女朋友的学校,都会延挨到坐最后一班公交车再回学校。不过,也有算不好时间的时候,末班的公交都赶不上了。出租汽车我肯定是不会去坐的,只有几公里远,却要十块钱。这对我来说太奢侈了,比我一天的饭钱都多。
室友们感觉我回来晚的时候,也会问我:这么晚了,咋才回来?我就自嘲一下,说自己是坐着“11路”回来的。靠着两条腿走回来,可不是“11路”嘛!
那些年,确实因为错过末班公交,坐了许多次11路。每当呼哧带喘地跑到公交站台,确认一下末车的时间。估摸着末班车大概是过去了,就要自己走回来。当然,也有估摸错的时候。走到半路上时,看到塞得满满当当的公交车,在我的眼前疾驰而过。
我从未觉得因为坐不到公交,自己走回学校是个问题。尴尬,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但很快就会忘记。我挺喜欢走路的。走着会觉得轻快自由,比在公交车上人挤人的舒服些。我可以在走路时,看看街边灯火阑珊的商铺,也可以看看那些晚上仍在奔走的人们,还可以东想西想地那样思考。
我来省城上学以前,对省城是没有什么深刻印象的。在我还没有记忆的时候,我们家就搬到了故乡。中间来过省城的那次,也就是一走一过的那点儿时间,哪里还会留下许多的印象。
那个承载着我童年的快乐与烦恼,山抱水环的小城,才是我一直认定的故乡。我的故乡,是别人口中的穷乡僻壤。晚上一过八点,几乎就没有人在街上走着了。临街的铺子,没有几盏霓虹灯会在夜色中闪烁。但我故乡的夜空中,有着漫天的繁星和传说中牛郎与织女隔岸遥望的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