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两三分钟后,楚越顶着一头湿漉漉乱糟糟的头发出现在厨房窗户前面,伸着脑袋问黎自初:“你在做什么?”
“从巷口买的油条豆腐脑,原本想吃苏阿婆家的馄饨,可惜她早上不开摊。”黎自初说,“进来端碗。”
“来啦。”
小院的厨房是老式的那种,木质方桌,四条长凳,两人各坐一边,一人一碗豆腐脑,油条摆在中间,金黄金黄的,看着就好吃。
今天周六,两人都不用去上班。
“我还以为你昨晚就走了。”楚越问。
豆腐脑是咸的,放了香菜和虾米,黎自初的那碗没有香菜。
“原本是要走的,下雨了,就没走。”黎自初回。
他昨晚睡在外公的房间。
“谢谢你送我回来。”楚越又说。
“不客气。”
这顿早饭楚越吃得很开心,洗完碗,他冲正在打量薄荷丛的黎自初提议道:“有机会我做饭给你吃。”
薄荷最近长新根了,看上去很有生机。
黎自初直起身子,既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问:“你会做饭?”
“当然,小时候经常做,上高中、大学就做得少了。”
黎自初知道他在福利院长大,“你很厉害。”
楚越突然停下来,转头看他,认真说:“多亏了黎氏的资助,如果没有资助,我可能连饭都吃不上,更何况念书。”
他们院不是正规的福利院,是院长用自己的退休金办的,租了吴城郊区的一个废旧厂房。
每个月除掉租金外,他们只有很少的钱吃饭。
那会儿楚越作为最大的孩子,每天都会拖着立起来比他人还高的蛇皮口袋出去捡塑料瓶、铁丝和废纸卖钱。
很多人不知道,捡垃圾不是想捡就能捡的,分地盘儿,他们院附近早就被占完了,他只得每天跑去很远的地方捡。
他的鞋子不合脚,太小,稍微走多一点路就会磨出血泡来。
所以他那时候整天及拉着一双破鞋子,噗哒噗哒的,浑身脏兮兮的,跟讨饭的似的。
后来,黎氏开始资助全市的福利院,有了那笔钱,他不仅每天能吃上饱饭,还有新衣服新鞋穿,过上了跟普通小孩差不多的日子。
直到十二年后的今天,黎氏对福利院的资助也没断过。
黎自初认真回他:“我很高兴,你长得很好。”
楚越:“随便长长啦。”
黎自初失笑。
不知为什么,对着楚越他总是很放松,大概因为他身上鲜活的少年气太感染人了,让他总忍不住想跟他呆一起。
不过,昨晚酒吧的事还是得聊一聊,这也是他住下来的原因之一。
“昨晚,一个人去酒吧玩?”黎自初问。
楚越没有正面回他,只说:“没去过,好奇。”
“你喝醉了,一个人在酒吧喝醉是很危险的事。”
“为什么?”
黎自初顿了一下,认真解释说:“酒吧里有很多……不正经的人,遇到喝得没了意识的,就会捡回自己家。”
“那不是很好吗?就像你带我回来一样,不用睡大街上。”楚越没经历过捡/尸这种事,一时没反应过来。
黎自初微微眯眼,周身的气场变得有些严肃,“如果我要是趁你意识不清,占你便宜呢?”
楚越一下子弄懂他在跟自己说什么了,当即有些不自在地在座位上蹭了蹭说:“其实也还好。”
他俩谁占谁便宜还不一定呢。
黎自初却以为他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难得有些生气地说:“楚越,我是说认真的。”
楚越挠了挠下巴,沉默下来。
他能说什么?难道说昨晚在酒吧,是我占你便宜?
此时,黎自初真有一种教导叛逆期小孩的无力感。老实说,他外甥都比楚越听话,最起码去酒吧知道报备。
他决定把问题说得严重点,吓吓他。
于是,他沉着脸道:“那些长年混迹酒吧的,身上有几个干净的,万一染上点什么病,一辈子就完了,你知不知道!”
楚越怎么会不知道,他不到十岁就到处跑着赚钱,西城那片城中村多得是吃喝嫖赌的。他从他们中间一路摸爬滚打上来,该看的不该看的,该懂的不该懂的,全都看了懂了。认真论起来,他怕是比黎自初还懂。
他悄悄抬眼打量了一下黎自初做工精良的衬衫领口,今天他只松了一颗扣子,看不见锁骨,但说话的时候喉结微微滑动着,起伏的曲线性感的要命。
“可是怎么会染病呢?”他语气懵懂天真,他是故意的,他就是故意的!
黎自初语塞。
楚越仰头,睁大眼睛,看着他,“牵牵手就会染病吗?”
“当然不是。”
“那怎么样会染病呢?”
黎自初不自觉看向他的嘴唇,楚越的唇形很好看,嘴角像上弯,唇瓣不薄不厚,红红的润润的,一副很好亲的样子。
“亲……亲密接触就会染病。”
“哦,亲嘴啊,”楚越用手指摩挲自己的嘴唇,“我没有亲过,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先生你知道吗?”
“我是说黎先生有亲过什么人吗?”
黎自初当然没有,他一直没遇上合适的对象,私生活也不乱,他上哪亲人去。
但他总不能跟比自己小一轮的人说他没亲过人吧,所以他只能胡乱点点头,表示自己有过经验。
这下楚越不高兴了,他盯黎自初盯得很紧,非常清楚他在国内没有交过女朋友。但国外那几年他没跟出去过,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出国留学的时候有过女朋友。
于是他故做求知欲旺盛的样子,凑近了问黎自初:“那你可不可以教我?”
“教你什么?”
楚越红唇微启,缓缓道:“教我亲嘴。”
这会儿两人隔着一张桌子坐着,楚越双手撑在桌面上,越过桌子凑在黎自初跟前,挨得很近。
黎自初不避不让,静静地看他半晌后,垂眸,目光凝在他的唇上,问:“你是认真的?”
楚越点头。
这个要求过于离谱,他不觉得黎自初会答应自己。
“好。”黎自初回。
楚越猛地瞪大眼睛。
黎自初没有看他,扭头从桌上的碟子里捏起一颗浸在盐水里的青梅,这是楚越准备好泡薄荷水用的。
“张嘴。”黎自初把青梅放在楚越嘴边,示意他张嘴咬住。
楚越愣愣地照做。
黎自初起身,凑近,歪头,轻轻衔住露在外面的半边青梅……温热的鼻息交缠,楚越双眼睁得大大的,里头满是黎自初的倒影。
黎自初抬手捂住他的眼睛,低声说:“这就是亲吻的感觉,别瞎好奇了。还有,下回记得闭眼。”
说罢,他松开手,“我得走了,以后一个人去酒吧,不能喝醉。如果想喝酒,可以来找我。”
楚越还处在震惊中没有回神,黎自初临走前好笑地揉了揉他的头发,“就这点胆子,还敢故意使坏。”
啊啊啊啊啊啊!!!!
他知道,他看出来了!
楚越整个人都红了,唇间衔着的青梅咕噜滚进口腔,黎自初含过!他后知后觉地想,舌尖不自觉地舔了一下,硬硬的,没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