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明海是个名副其实的绅士,执意要安全的将她送达医院,与她一同看望一下老人家,还从后备箱里拿出了不少的营养品,余欢既感激他时时刻刻的无微不至,又嗔怪他的见外。
前两年,奶奶是有意撮合他们两个的,纪明海在她眼里是个能照顾她孙女一生一世的好孩子,只是这两年余欢自己都一直按兵不动,她也就不再勉强了,毕竟从身份地位的差距上,他们是不适合在一起的。
而从余欢自己的考虑,纪明海亦师亦友,一直以来,更像是她的兄长一样,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别的了。之所以理所当然的享受着他在身边带来的一切便利,是因为有时候她真的无法拒绝,生活的逼迫常常让她如临大敌,她也想在喘不过气的时候,能有个人对她施以援手,让她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见一点光亮,她承认自己的自私,并且鄙视这种行径,可那又能怎样呢?谁还有更好的法子吗?
他们到病房的时候,不巧又错过了老人家清醒的时刻,纪明海又执意要送她回住处。余欢潜意识里是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住处的,所以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至于为什么没有拒绝,她无法对纪明海撒谎,这些年都是,她一直觉得纪明海有一种能够洞察一切的本领,有时候她会对他说一些善意的小谎言,但说完之后,她总觉得他好像已经看穿了一切。
离开医院的时候,末班车已经开走,纪明海顺理成章的将人送回了家,她现在住的地方,安保严格得令人发指,他的车子没有在这里的保安处登记过,所以开不进去。他目送着她瘦削的背影隐没在那些高档楼房中间,好像一只大鸟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开它的羽翼,昔日的小女孩已经长大成人,独当一面,成为一个能够克服各种困难的小女人了,他在那片高档住宅外面,抽完了铁盒里仅存的半盒烟,才有些怅然的离开那里。
住进这里的那天晚上,余欢就在陈伯那里得到了一串数字,那是这所房子大门的密码,这串密码意味着,她被认定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了。
夜已深,灯光三三两两,这个时间,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去睡觉,余欢轻手轻脚的输入密码,开门,迎接她的是一股柔和的甜味,晚餐可能有红薯或者紫薯,她弯腰脱鞋,鞋柜里放着一双属于她的柔软拖鞋,那是陈伯为她准备的,细腻的棉布,毛茸茸的底面,粉红格子图案,是女孩子都会喜欢的样式。
而让她感到高兴的,并不是这双拖鞋有多么漂亮,而是在一所房子里,她能够拥有一双只属于她自己的拖鞋,不是随便来一个什么客人都可以穿的那种,这意义非凡。
准备上楼的时候,楼梯后面的书房,从狭窄的门缝里透出一丝柔和的光。他还没睡?又是在工作?余欢的一只脚停在台阶上,最后还是挪了下来,打声招呼吧,至少从礼节上,应该如此。她走到门前,歪着头顺着不足一厘米的缝隙往里望了望,刚要抬手敲门,里面传来徐谦修沉静的声音:“进来。”他说。
余欢推开门,先是探进一个脑袋,随后才整个人走进去。
“等我一会儿。”他没抬头,握着碳素笔专注的在写东西,好像头顶长了眼睛,“那有陈伯刚送进来的宵夜,我不饿,你吃了吧。”
那是一碗极常见的小馄饨,黄澄澄的鸡汤里一颗一颗的飘着,半透明粉嘟嘟的,点缀着些许香菜末。晚饭时候重生的小姐妹们一起订酸辣粉吃,她最近愁事太多,上火,就喝了点水充饥,本来都忘了还没吃东西这回事了,这会儿闻到这鲜美清香的味道,整只胃都在叫嚣。她索性也就不客气了,捏起小勺子喝了口汤,随后一只一只的吃起来。
印着金色花纹的瓷碗不一会儿就见了底,徐谦修还保持着一开始的姿势,头微微垂着,奋笔疾书,余欢却有点困了,打着哈欠说:“你的一会儿好久啊。”
徐谦修这才从一堆文件里抬起头,看看她面前的空碗,拧上笔帽说:“跟我来。”
他们一起上楼,一前一后,余欢在后,不敢表现出着急的样子,因为他真的走得很慢。正常人都是一步一个台阶的上,他需要一条腿先迈上一个台阶,再将另一条腿移上来,才能开始上下一阶。
“你可以先去房门口等我。”徐谦修终于无法忍受这种速度上的强烈对比,说。
余欢耸耸肩膀,“我不着急,你慢慢走,不要跌下去。”
“你这样,我会觉得自己是个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头子。”
余欢噗嗤一声笑出来,徐谦修竖起食指“嘘”了一下,不再催促她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