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徐轩逸隐隐约约听到歌声,他睁开眼,发现鹿韭不在枕边,急急忙忙起身穿衣服,顺着歌声,他找到了她。
新婚妇人穿着圣玛的民族服饰,长发被盘起,坐在地上,弹着圣玛的民族乐器,唱一首悦耳又婉转的歌谣,阳光洒在她身上,美得像仙子。
歌词唱的是一对青梅竹马,大意是:
两个孩子小时候过家家,拿树叶和野花做菜,挽起溪水当酒,用泥巴捏肉丸,请布娃娃做宾客。他们模仿大人结婚时宣誓,说好了要一起白头偕老。
但两人长大后,竹马为了保护故乡去打仗,牺牲在战场,姑娘不得不按照家人的期待和别的男子结婚。
婚礼上,桌上摆满山珍海味,美味的葡萄酒散发芬芳,珍贵的瓷器和夜光杯华丽闪亮,宾客满堂,姑娘却泪眼盈盈,想念童年时那一点都不珍贵的树叶和花瓣……
歌声悠扬婉转,如果听不懂歌词,会以为是一首意思很美好的歌。
然而它讲述的是一个悲剧。
这让徐轩逸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他突然敏感地想到了那个据说已经死了的端木佩琚。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每个天降都怕竹马,每个现任都怕白月光。尤其还是死了的白月光。
活着的白月光一旦随着岁月变老、变丑、变渣,会瞬间失去吸引力,严重的还会让人唾弃当初怎么喜欢了这个个玩意儿。死了的白月光就不一样了,TA永远年轻、貌美、善良、忠诚,难以超越,闪闪发光,死后羽化成仙,凡人无法企及。
徐轩逸只好拼命安慰自己,死者为大,死后一切化为虚无,不要吃死人的醋,不满或闹脾气是下下策,只会让两人心生隔阂。
一定是我想多了,她只是想唱歌而已,要是听不懂歌词,任谁都以为这是一首优美的歌颂点什么的民歌呢!
鹿韭停止唱歌,感觉到身后有人,于是转过身,她见到了徐轩逸。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竟是异口同声。
“当了新娘后怎么可以睡懒觉呢?”鹿韭笑了。
“我听到歌声,就醒了。”徐轩逸道。
“抱歉,把你吵醒了。”
“不不不,是你的歌声太好听了,如果我睡着错过了才可惜。”徐轩逸说着,走到她身边坐下,“这首歌真好听,只是太伤感了。”
“这本就是一个伤感的故事,”鹿韭告诉他,“圣玛历史上有过很长时间的战乱,像这样的故事很多,由此创作的歌谣也很多。”
“其实新娘倒也不用这么难过,”他靠近她,把她搂在自己怀里,“也许她嫁的也会是个非常好的男人,他对她的爱一点都不亚于小时候陪她一起玩过家家的竹马,他们会在日久生情中产生感情,过上幸福的生活。”
“竹马在天之灵,也一定会希望姑娘能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疼她的人,也许让她遇到他,还是竹马对她的保佑。”他搂着她,宽慰她。
鹿韭眨巴了一下眼睛。她唱这首歌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或寄托,只是单纯唱了起来而已,现在对上徐轩逸别有深意的眼睛,反而觉得应该对得起他那份深意似的。
她突然想到了端木佩琚,不知怎的心里一慌,徐轩逸应该是不知道端木佩琚的,于是又让自己别多想,微笑道:“这只是一首歌罢了。”
“是的,这只是一首歌,”徐轩逸也怕她不自然,“我们只是探讨一下这首歌的创作背景,以及它的延伸,嗯,就算是首歌,我也希望歌里的姑娘获得幸福。”
对上他的眼,鹿韭心里也微微一颤,羞涩地移开视线:“我唱个欢快一点的,圣玛有一些专门庆贺新婚夫妇的歌,都是好词,好寓意。”
说着,她拨弄琴弦,热烈欢快的旋律响起,她清了清嗓子,唱起了一首恭祝新婚夫妇爱情甜美的歌。
“真好听。”他夸赞。又觉得这两首歌有特殊的寓意,姑娘放下了死去的恋人,和新婚丈夫从此爱情和美,这不就是自己和鹿韭吗?这是好兆头啊!是天意!
三年试婚,他相信三年的朝夕相处,他一定会走近她的心,让她真正爱上他。
鹿韭拨动琴弦,手指熟练弹奏,唱完了第一段后,便专心于演奏,思绪却飘向了远方。
我结婚了,佩琚哥哥,你在哪儿呢?现在还好吗?有生之年我还能再见到你吗?还是……你真的已经去了天国?
*
婚礼结束后,东方重华带贺楠来的一行人来了一趟红色之旅,一路好吃好喝招待,他们去了当年援圣的各种地方忆苦思甜,期间团队一顿操作,东方家的名望顿时得到了飞速的提高,鹿韭和徐轩逸的婚礼也占据玛瑙之星热度榜首。
徐建国看着纪念碑上一个个名字,想到这几日所见连连感慨:“圣玛真是越来越繁荣了,看到老百姓们过得好,俺心里别提多欣慰,当年的一切苦,都是值得的。”
刚说完,记者的闪光灯又频频闪起,拿着相机和摄影机一顿狂拍,照得一行人眼睛都睁不开。
拍完之后又有人将麦克风对准他,一顿采访。东方重华也时不时说几句,拥抱这个,拥抱那个,又让成章也照做,一行人又喊口号又合照的。
“亲家这么喜欢拍照吗?”一行人休息时,杨赞援忍不住问,“专门带三摄影师和记者?”她忍不住又多瞅了几眼,发现还有一个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一直在平板上写写画画,然后又迅速在手机上一顿操作。
“这不就跟您和嬢嬢们出去玩时,喜欢拍个视频发逗音一样吗?”徐轩逸解释道,“岳父他也喜欢这样。”
杨赞援顿时点头,明白了,亲家真专业,还有团队呢。
“而且,我和鹿韭这是跨民族通婚,在圣玛的贵族圈看来是大事,是中圃和圣玛一家亲,具有非凡意义,文成公主知道吗?”徐轩逸小声告诉她,“和那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