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白锦第一次认真端详赵云,个高腿长,容貌俊毅,和传闻中相差无几。
那日遥遥相望,只觉气质出众,近看却是更抓人视线,剑眉星目,意气风发,一人可敌千军万马的常山赵子龙,输给了张燕?
她感到意外,目光里有审视。
赵云何尝不是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位神女,清丽出尘,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眉眼间尽是温和的慈悲,面若观音。
只是,相较于远观,近看之下,对方如此娇小,衣袖间的皓腕过于纤细,似乎只要他轻轻一折就彻底碎掉,柔弱不堪。
“赵云见过神女。”他抱拳。
“不必客气,坐。”白锦笑道,“子龙大才,若愿意加入黄巾军,才是我等之幸。”
“神女认识我?”赵云问。
“有所耳闻罢了。天意如此,将子龙再次带到我身边,我倒不好违背了。”
白锦是想要天下英雄为他所用,可纵然是架空世界,历史也是根基,所以没有那么多强求。
不强求,不代表机会在眼前,仍旧任由它跑掉。
再次?
赵云笑了笑,“何出此言?”
“符水赐福之日,我给人群中赐了锦囊,锦囊数量有限,统计后发现少了一枚,不就是子龙吗?”白锦道,“原以为子龙离开后没了相识的机会,却不想又重逢。”
“神女,我似乎没告诉你我的字。”赵云没了笑。
他不信有所耳闻的那些话,自己年少有名,却也不是名扬天下,后来跟随公孙瓒四处征战,又因兄长去世离开,哪能让这位神女有所耳闻。
先不说他没和黄巾军打过交道,公孙瓒的队伍倒是和黄巾军打过交道,可也没有直接对上张角这群核心人物,而且那时他已经不在。
白锦凭空出现成为黄巾军首领,怎会知道。
赵云更相信套近乎,或者神女的真本事。
“我还记得,公孙瓒亡故前,同我说起你时的惋惜。”她从袖中拿出了那枚玉佩。
玉佩不是上好的材质,却也难得,赵云跟随公孙瓒的时间不长不短,知道对方的身世。
其母貌美卑微,他的起点并不高,奈何自己争气又继承母亲的好颜色,恰逢乱世,一步步爬了上去传出威名。
公孙瓒不爱金银,勇猛过人,唯有腰间总是坠着一枚玉佩,说是自幼带些的,亲近者一眼就能认出来。
兵败自焚,被袁绍砍下首级,远在他处的赵云也知晓此事,难得惆怅。
若命运一直眷顾他,又何至于如此结局。
赵云看着那枚玉佩,开口道:“神女和公孙瓒认识?”
他在对方身边时,虽见过玉佩,却从未听过白锦之名,也未见过她的身影。
垂眸轻笑,白锦当然不认识,死无对证,岂不是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玉佩是真的,她沉睡时千夜送过去的,公孙瓒死了就收回了。
“自然。”白锦并不气虚,直直看向他,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我与阿瓒自幼相识,道不同,不相为谋。”
“神女的道,指黄巾军?”赵云问。
“黄巾军?”白锦沉默了下,摇了摇头,“我认同的道,是黄巾军背后那个人的道。”
张角。
她认同的从来都是张角,为民请命。
人人都有私心,为了权,为了利,为了众人匍匐,为了俯瞰江山,不论后面怎么做,做了什么,初心都是走上去。
张角的初心是走下去,为此走上去。
他不是圣人,她也不对他全盘认可,可世上谁又是真正无私不偏颇的圣人,能做到张角那般,已经很好。
三足鼎立,那三方势力是为了什么,最深处总不是百姓。
以卵击石,张角对抗其他势力何尝不是如此,人多就能胜吗?可不管如何,他给百姓带来了希望,大家心甘情愿喊一声“大贤良师”。
背后人的道,赵云对黄巾军了解不多,起势快败势快,张角之名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四散,黄巾军异军突起,一时之间令各方势力都要退让三分。
他随流民来邺城,看得真切,他们愿意加入黄巾军,因为黄巾军能“救命”,能给他们一条活路,多么可笑,他们只想要一条活路。
叛贼、逆贼,多么重的罪,那些饥肠辘辘、遍体鳞伤的流民怎么承担得起。
“神女心愿为何?”赵云问。
“百姓幸福,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