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山新碧,金陵城郊外,牛首山桃花溪畔缃桃绣野,芳景如屏,踏青游人络绎不绝。
桃花树下亭亭玉立的小娘子桃腮杏脸,云鬓高悬,金钗耀眼,珍珠宝冠,一看便知是用太湖珍珠编制而成,衣裙则是时下最风靡的烟波缎,走动风拂之时,缎面绣着的蜻蜓栩栩如生,翩然若飞。
这位来自扬州的虞六娘,如同淮扬菜一般,精致雅丽。
虞六娘脖颈酸痛,依旧挺直腰背,维持一位贵女的尊严。“……夏日的时候,阿娘常带我们去瓜洲渡的别庄避暑。那里有一条小溪从山间缓缓流过,夜间的水边会有许多流萤,用轻云纱作囊袋,将这些流萤网进来,就像捧住天上的星子般。”
虞六娘言语间一派天真可爱,一听便知平日定受家中千般娇宠。王霁一面以微笑颔首回应小娘子的生活趣事,一面想起谢培风“辣手摧花”之言,情不自禁一笑。
虞六娘觑着王霁棱角分明的侧脸,两颊偷偷飞上一片红霞,比胭脂还要浓烈几分。
初闻家中让她与这王十六郎相看的时候,她是百般不愿的。同样是家中嫡女,凭什么大姐姐能嫁给探花郎,而自己却要嫁给一介商贾,还比自己足足大了九岁?在虞六娘的想象中,王霁定然是脑满肥肠,肚大如锣,獐头鼠目的模样。
阿娘阿姐轮番上阵,苦口婆心分析利弊。虞六娘是家中幺女,自幼百般宠爱,骄纵有余,心机不足。若是上嫁高门贵胄,应付婆母妯娌,恐她算计不过人家。若是下嫁寻个家世稍差但有前途的子弟,又怕她过不惯清贫日子。
王家乃金陵世家大族,一派入仕,一派行商,相辅相成。背靠王家大树,旁人绝不会因王霁行商便轻视他。百年积累,指缝间稍微漏出一二,也能保虞六娘一生富贵,更能惠及子孙。
至于王霁本人,则是由她阿爹亲自拍胸脯作保:“王十六郎我见过,是个芝兰玉树般的人物。”
好说歹说,她终于点头答应出来相看一面。虞六娘以为阿爹夸大其词,没想到,王霁风姿更胜探花郎姐夫一筹。不过,行商之人竟这般惜字如金么?她问,他便答上寥寥几句,绝不多言。
“不知王郎君素日有何喜好之事?”
王霁温声答:“我不爱诗书,也不擅书画,平生最爱之事,一是行商,二是口腹之欲。”
这个回答与虞六娘想象的全然不同,这位王郎君看上去,就适合焚香、品茗、听雨、赏雪这样的雅事。
虞六娘含羞带怯,继续问道:“那不知郎君喜欢哪些吃食呢?”或许她能向家中厨娘学习一二。
或许是因为说到心悦之物,王霁眼角眉梢的笑意俱深了一些:“行商之人,走南闯北,各地风物皆有特色。譬如我在滇地之时,尝过当地的炸蜂蛹,炸蚂蚱等,虽然外观有些瘆人,可其味当真是外酥里嫩,让人欲罢不能。”
虞六娘的嘴角一僵,吃虫子?她连摸都不敢摸,让她放入口中,万万不能。
王霁继续道:“又譬如我曾在黔地一座寨子中,见过当地人们杀鸡之后,取新鲜鸡血凝固成块,拌上调制好的酱料直接入口,口感鲜嫩,入口即化。”
虞六娘两颊的红晕如天上的流云消散:“王郎君所喜之食物,还真是特别。”
王霁似是赞同般点点头:“非是猎奇之物,在下提不起兴趣。大文豪也曾拼死吃河豚呢。”
虞六娘曾随父母赴宴,也曾吃过河豚肉,和王霁方才所提的炸虫子,生鸡血相比,河豚肉可真是过于正常了。
她也颔首道:“河豚肉确实鲜美异常,不过我曾听闻,河豚蕴含剧毒,若是厨子处理不当,则服食之人可能会口吐白沫,昏迷不醒。”
王霁双手背在身后,老神在在道:“河豚虽毒,倒也不是没有解救之法。只需及时给中毒之人灌下粪清一碗,催吐便可。”
“这……”虞六娘倒吸一口凉气,鼻尖似乎已经闻到那股异味,她决计再也不吃河豚了。这位看似光风霁月的郎君,怎能如此这般粗鄙,连粪清这样的污秽之物,也能面不改色地脱口而出。
王霁笑而不语。
山坡背后却传来一声清脆的嗤笑。
“是谁?谁躲在背后?”
虞六娘又恼又羞,侍女家丁们怎么不看着些,竟然让无关人士靠近。
山坡后传来一阵衣摆与蔓长青草的摩梭沙沙声,不一会,背后现出一位身着浅碧色衣裙,提着一篓子满满当当艾草的小娘子——正是施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