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淅沥沥的夏雨,清凌凌的浇在青石板路上,直把深绿色的苔藓给染上了一丝嫩绿,高树的树根旁落了很多深红和偏黄的红色树叶,深褐色的干枯宽叶也被这雨水浇的扁扁的倒伏在地上,像是要化作泥水去滋润曾供养过它的土地。
宋雯领着一行人,找到了一个村子,也是多方打听,这才知道陈三财嫁出去的妹妹,在这家住着,一行人男的男女的女,穿红着绿,言行无忌,谈笑随意身上一个补丁都没有,路人见着浩浩荡荡进村来,也只知道是作孽的浪荡子弟,带着几个青楼女子。
没成想是搭伴寻亲。
具都一惊,忙去替他们喊人。
心里却总有些不自在,一个山沟里刨食的乡里乡亲,有人居然要过好日子去了,难免感到一丝酸楚。
陈三财却不管这些,他看着自己皮包骨头的妹子,不由得虎目含泪,恶狠狠的盯着站在自己妹子身边虽然也是黑黢黢,但是身板子硬实有肉的汉子身上,质问道:“你就这样待我的妹妹?”
这汉子人称程大,被这不知道怎么回事,阔起来的大舅哥,一盯,一瞪,心里直打鼓,强笑道:“大舅哥,这就是你又说不知了,这不是穷嘛?”
又觍着脸道:“隔着那么远的路,大舅哥你阔起来,我们都不知道,不然怎么着也得走个亲戚,不说什么沾光提携,也只说亲戚之间,也是血浓于水。”
陈三财读了那么些日子的书,心里倒是有了些成算,余光里全是这个村子里的村民,个个黑黢黢,衣服破烂,脸上带着菜色,陈三财完全没有几年之前,自己也是这个模样的自觉,看着众人的样子,头上爬的虱子,心里不免觉得恶心,面上却从容道:“一家人,自然是不好说两家话…”
又拿出钱给他,温声道:“我们那也算是发了财,自然没有不提携亲戚的道理,你尽管去买猪买羊,不仅是为了接风洗尘吃顿好的,也是为了感谢众位乡亲照顾我那苦命的妹子。”
说着还下意识的按照岁金安排的礼仪课上教的礼仪,有模有样的拱拱手,身姿个顶个的挺拔,一下子惹得围观的村民恨不得自己现在就能有个花容月貌的女儿,好嫁给大户。
陈三财心里却没有这些,只是打定主意:“既然大王说要多带人回来,自然是要彰显财力,这才有人跟随。”
很显然,陈三财很了解自己的穷亲戚,或者说他非常懂得村民这个群体,流水席一上,那浓油酱赤的肉,那鲜香的鱼,那琳琅满目的野味,不间断的摆在桌上。
如果岁金在场,以她现代人的眼光,自然是一口都不敢吃的,毕竟古代没有什么食品安全的概念,哪怕是长了绿毛的肉也有人一脸幸福的塞进嘴里,说过年都没吃这么好过。
所谓现代人的矫情可见一斑。
紧接着,陈三财不间断的摆了四五天的流水席,直接把附近的乡绅都震动了,还有县太爷也派衙役前来,敲了他一笔。
但是也让程家村,尤其是程家人,看在眼里…
程大正在吃饭,他爹坐在上首,一个标准的老农民的相貌,他娘坐在旁边,一边打落贪嘴的小孙女(其实是经常挨饿的小孙女)的筷子,示意她已经吃的够多了,不要再吃了,一边耳朵竖的尖尖的,听着爷俩的话。
程大把一块肥肉夹进嘴里,大吃大嚼,因为肉太肥,使得他的嘴唇都有一抹厚厚的油光,他的声音有些含糊,但是内容足够有条理,甚至于过于有条理,反而让程大的爹看见了儿子的决心:“爹我想好了,我要跟着大舅哥走,大舅哥说了,村子里的人若是愿意,也能一起跟着,我拉了好几个相好的兄弟,都去,不怕被拐了。”
“只是觉得对不起你,我一走,我媳妇也跟着去,就只剩大哥二哥支应,照顾你,我这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啊。”
程大的娘对自己这二儿子要走,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家里本来也不是很富裕,以后孙子出来了,三个儿子起码每个孙子都得有一份嫁妆,虽然儿子不可能生一个儿子,但是要是有孩子不一碗水端平,晚年是要受气吃苦的。
眼见着二儿子有造化,有个富裕有钱的大舅狗,不让他试着去谋一个造化,只把他锢在穷窝窝里,不说能不能关得住,就是真关的住,老了干不动活只能躺在床上,能放心让这二儿伺候吗,到时候饭水不少两个老东西的,但就是说难听的话,也够难受的了。
所以程二的娘对他走没什么感觉,还觉得乐见其成,就是二儿出事了也不怕,三个儿子,死了一个,虽然伤心,但还有两个呢,再怎么着生活也能继续过。
但是这小兔崽子,居然只提没法孝顺爹,半点不想着为他操劳的娘。
真是,岂有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