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六道篇第二百三十二章
引子:终是闲人游了园,国色牡丹证芬芳;终是银杏伴飞雪,打马萍踪浪天涯;终是流深怀了旧,淫雨澹泊蚀清荒;终是浩蔚倚了楣,稻花世味煮成茶;终是东隅捞了星,桑榆未晚应裴秧;终是夏斟进了海,沟壑荆棘创佳话。
有些人的一生都在追寻着名利与权势,有些人的一生则又追求着欲望的释放,殊不知终生的奋斗与短暂的辉煌相比是何等的不值一提。
有些人啊,总是会被其年少所不得之物困其一生,又有些人嘞,努力了半生也不过就是在补偿曾经的自己罢,我这个人倒是简单,活在当下,且,当下快乐,哦,不是裆下,不要想歪了。
还有哦,不要总是送年轻人一句话,我也是年轻人,当然知道年轻人需要什么,直接送给年轻人一笔钱不好吗?而且嘞,我走的路,我的得失,其实都是老天爷安排好的,至于我的筹谋也好,挣扎也罢,其实也都是老天爷写在剧本里的,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
有人问过我,如果你和巅峰时期的自己斗一下,会赢了他吗?
我回答着不会,不顾一切地去拯救他吧,那时候的他呀,心高气傲,还没被磨平棱角,而我知道他的所有弱点和缺点,但还是让他赢吧,毕竟那时候的他,更加需要胜利。
当然如果那小子非要和我对着干,那我必然一耳屎把丫的印墙里,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越想越气。
言归正传。
生活的琐碎呀,吐出来,那就是矫情,咽下去,怕是比魔鬼辣椒还要辣嗓子。
川渝的地貌真的能把人养得白白净净,相比较于自己,看来东北人还真的是所谓北凉莽撞人,扶着轮椅的情况下,倒是能正常行走了,只是总感觉那被裹在皮靴里的脚指头似他人借给我的一般,完全丧失了联系,我感觉我和前女友的联系恐怕都高过与我的脚指头。
十九还是如往常那般扮演着我的保镖兼宝贝,要不是怕太过于招摇,老子还扶集贸轮椅,直接跳到她的背上,咱也体验一下贼娘球的昏君的乐趣。
要不说现在的身体其实还是牛逼克拉斯的,除了重庆到成都这段距离是十九带着飞来的以外,剩下的路程全全都是靠着□□的十一路,魔都被转了个遍,也不过就用了四五天的时间,至于现在,当然是在酆都的路上了。
到了郊区山林,轮椅基本上也可以丢了,虽然现在的我走路好似个老大爷,背着手还一步一哆嗦,但至少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大母脚趾哥了,不过中间的那条腿貌似还是联系不上,也不知道它用的是某通还是某信,总之信号怕比藏地无人区的华夏可哪动还差得多。
“十九啊,你说啥时候咱俩之间的距离能一上一下呀?”走路至无聊透顶的我也只好上个高速来缓解了。
“什么意思?”十九眼神里的愚蠢可不像是装的。
“上上下下左左右右这这那那AABB......额,当我没说,翻过前面那座山差不多就到了。”自讨没趣之下我们也是再次陷入了沉默。
翻山过后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可我倒是有一点没想到,因为上一次进入酆都是在第一世界,按照抓妖局的说法,我所在的是第三世界,这不,一直等到了后半夜,愣是没见酆都入口具象。
“我日,好像走错了。”
“智障。”
简短的对话过后,我和十九也是漫山遍野地寻找起来,颇有些驴友迷路的无头苍蝇感觉。
看那酆都城里。
本应该热闹非凡且叫卖不断的街道,现在却是连个鬼影都不见,阴间的白日其实就是满月挂天,银色月光洒在大地上还不如老家村中的街灯亮些,至于黑夜的话,倒也在无双的记忆里见过,简单来说,从红月开始。
当然阴间的红月是不会让人变成精神病的,不过变成精神病也还好,毕竟自从变成精神病以来就越来越精神了,鬼火花手也就是个低配。
扯远了,要说光亮,偌大的城市也就那极其隔路坐落于古城大门处的鬼帝神殿当中还有些,循着光源而去,一个小房间,装饰得倒是繁华,一个青年盘膝坐在床上,强横的鬼气一时破体而出就似浓墨占满房间,一时回缩又好似从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