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好。”梅雪时淡淡道,“本座与弟子同行即可。”
‘本座’二字一出口,梅雪时就恍惚了一瞬。
这两个字他大概有一千年没说过了?
如今也不想自称本座,总觉得德不配位。但在南归门的人面前,这面子和里子是无论如何都要装一装的。
敲山震虎,一箭双雕。
否则怎对得起他们对墨明烛敲碎脊柱、挖出龙髓之痛?
后世墨明烛称皇,九州一统,在土地面积最大的中州修建鹤宵宫城的时候,南归门大公子南知行以做客的名义邀请他和众魔修进了南归门,趁着墨明烛在万宝楼豪掷千金之时,哄骗他某一拍卖品乃是无价之宝,要用龙髓来换,哄的墨明烛心甘情愿剖出了龙髓,浑身是血地回了鹤宵宫。
梅雪时看到这里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
买什么?什么东西真正称得上无价之宝?能买到的东西就有市价,就绝不可能无价,还抽龙髓?全是骗龙的!
墨明烛也是个蠢货,到底什么东西,值得他把最珍贵的龙髓都剖出来?
梅雪时闭目再读。
剧情在修筑鹤宵宫城之后,这座城耗费银钱万亿两,人力八百万,真真是穷奢极欲,金碧辉煌。
魔龙用无数妖物修炼,宫殿无数,酒池肉林,荒淫无道。
其中最大最清净的芦寒殿,物资充沛却无一人侍奉,常年种满四季花,明珠穹顶,长廊幽深,池鱼万千,流水潺潺。
因为那里住着魔龙的师尊——无关紧要的路人甲梅雪时。
这毕竟是本龙傲天小说,墨明烛是最大反派,从来不干人事。
…孽畜!
写这本书的人也是个孽畜!
所以书里面那么多口口是秘籍吗?全都是口口,能看三天三夜。
而面前的南知行还在磨磨唧唧地告诉他万宝楼的宝贝有多么多么珍贵。
墨明烛好奇道:“可有能杀死蛊虫的丹药?”
南知行:“这倒是不好说,丹药成分复杂,不如去看看就知道。”
墨明烛笑了:“我同师尊吃过宵夜就去。”
南知行:“那好吧,既然是梅宗师的意思,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吧,待会再会。”
待二人走远了之后,家臣才问:“少爷,不是说梅宗师的新徒弟是龙吗?听说魔尊的护法死了,一直在找他,万一找上他的门,我们南归门不是惹麻烦了?”
轿子里,南知行的声音听不出悲喜:“听说梅宗师个不好惹的,之前一直没机会见面,如今一见,果然如此。只要墨明烛不阻挡我南归门成功举办论道大会,是死是活都与我无关。”
“那…梅宗师呢?”
“尽力保护他不被魔修伤害,若他愿意,南归门愿聘请他担任长老,供养余生。”
…
夜里,孟玄烨在给每个弟子填写报名表,白稚在买吃食,所以只有梅雪时带着墨明烛去万宝楼。
进了万宝楼拍卖场,梅雪时带墨明烛坐在了二楼的隔间。
他被吹的耳尖凉,冰冷的手搓了搓耳廓,掩唇低咳几声,松懈了力气靠在墨明烛身上,闭上眼睛,抚平心口缓缓呼吸。
墨明烛脊背僵硬,很紧张:“师尊可是蛊虫发作了?”
梅雪时缓了缓,咽下血腥气,捻着他的一缕发丝:“没有,只是着凉了,一会儿回去泡个药浴就会好一些。”
可能是那双被冷风吹到湿漉漉的眼眸太过温柔,墨明烛喉结明显滚了滚,心口犹如小鹿乱撞。
少年宽大的手掌抬起,食指抹去仙君唇畔的血迹,从药囊里取出药给他服下。
“那今夜徒儿伺候师尊泡药浴?”
“嗯。”
墨明烛心口抽疼,那双决绝的眼睛总在无意之间勾起他无数的艳丽绮思,但此刻,心疼比喜爱更多。
他打开拍卖会的名册,看见一物,名曰白美人。
白美人是生长在极寒地区的稀罕花精,白日睡在花盆里开花,夜里就化为人身,割下它的手臂吃了,便能修为暴增,延年益寿,最主要的是,有驱虫功效。
既然师尊暂时不想交尾,那就换一种方式帮他增进修为,养护身体。
总之,哪怕千金散尽,他也要将师尊的病治好,今夜给师尊的药浴,就差这一味白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