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高迦米拉却不像她的兄弟那样惊喜,她看出了伊西多尔进步神速的原因。他单手驭马的技能一流,像是早已习惯,因此只需注意托稳长/枪保持平稳(而且他原本的平衡能力就很好)。而这正是大多数人无法立即掌握的,她还记得约内斯刚开始学马战时习惯不了单手驭马,弄错了指令让马匹不断后退。然而他的马也不听话,好几次都没跑出一条直线,长/枪撞上绑在稻草人身上的盾牌了都不知道要转弯后撤,直接跨过后方围栏把他掀翻在地摔断了左臂,这也正是他缺席朝圣的原因。而伊西多尔一个商人之子,应该不太有机会骑马,他是怎么训练的?
提到单手驭马她首先想到的居然是鲍德温。他们曾一起骑马出行多次,很难相信这个右半边身体不便、走路都微跛的少年却能够利落潇洒地骑行。
由于那时麻风病已经侵蚀了他的视力,不能暴露于强光下,他们大多在清晨或傍晚出行,选择耶路撒冷周围的郊外,锡安山或者橄榄山旁生长着灌木的原野,或者是巡幸沿海城市时在沙滩上骑马。他们像一对外出打猎的年轻领主夫妇,没有身份与疾病的限制,任凭皂荚木和番石榴的枝叶刮擦过衣角、晨昏的微风拂过耳鬓,她曾认为这段快乐的时光能持续得更久。
坐骑的灵活充分饰去他原本的不便,她觉得马背上的鲍德温很自由,精力充沛、锋芒毕露,那双平日里看起来有些忧郁的蓝眸里此刻燃烧着一团明亮炽烈的火焰,有着少年人独有的自信与骄傲,仿佛世间没有他办不到的事。他仅用左手握着缰绳,娴熟利索地收紧长度并将多余段缠在掌心,这样轻微幅度的动作就能让坐骑通过马嚼子传来的松紧震颤判断主人的指令。
“缠松一些,如果你不想勒破伤口的话。”她有时会这样劝他,得到的回应常常是一个有些许不耐的眼神:“我有分寸。”
她还记得那天准备完毕后他回头冲她露出一个略带挑衅的笑,露出左上嘴角的犬牙,撕破优雅乖巧的假面,反倒更像个活生生的人。“可别输给我呀,达芙涅。”他说。
完全放开、没有顾忌时鲍德温的骑术能发挥得很好,有时甚至能赢过她。他从不像那些只顾及仪态的贵族子弟,走在哪里都像走在仪仗队里,把摇腰杆挺得僵直、高高昂着头,需要加速时他会伏低身体、任凭带起的疾风卷乱微卷的金发,放任坐骑悠闲地慢跑时会随着它的动作微微晃动——像醉酒者的漫步,看似懒散,实则保持机警,随时做好掉头、加速的准备。还有,可能是由于单手控马,他勒马的动作洒脱不羁,有种别样的帅气。
“你是左撇子吗?”那时她对他的观察还不细致,以至于问出这种愚蠢的问题。
鲍德温猛得收紧缰绳,原本还在试图超过她的坐骑嘶鸣一声,减速并掉过头来往山下慢慢走去,只留给她一个背影,“六年了。我已经不分惯用手了。”或者说,都习惯了。
她留意到他的右手自始自终垂在身侧,没有握拳也没有扶住任何东西。他从未在她面前暴/露过右手。达芙涅好像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她必须弥补,“你的马术是谁教的?练习时间有限却骑得这么好,你比尤里乌斯强多了。”
“我自会呼唤父母之名,便开始赞颂上帝;自能蹒跚而行,便以木剑为杖策;自能够在庭院中奔跑,便试着攀上马鞍;自会书写姓名,便开始了解亚历山大与凯撒。我被他们以一个信徒、武士、国王的身份培养。”他声音沉缓,没有一点傲慢,反而有些落寞忧伤,“开始得早,习惯得早罢了。”
说着他自嘲一笑,“至于单手驭马,是一位来自圣拉泽罗*的骑士教我的。恐怕也只有他们敢教我。”
(*圣拉泽罗骑士团,收容患麻风病的骑士,轻症者尚可战斗。)
“不是还有我吗?”她驱马迎上,与他同列,“只要你想,我便与你同在。”
一瞬间她看到他向自己投来惊诧或惊喜的目光,但那只是一瞬。十五岁的鲍德温将被风吹乱的额发夹到耳后,伏低了身子,两腿一夹马腹冲了出去:“跟上我,才能与我同在。”
潮湿的初春西风把他带着笑意的声音吹散。但她很清楚,那个眸中有火的少年人又回来了。
然后她看到了同样意气风发的伊西多尔,以及那双相似的蓝眸里相似的骄傲。
她明白了自己选择他的原因。
(3)
她对他来说是解药也是毒药。这是事实。
达芙涅为他带来内心的欢愉,同她在一起时甚至会有自己是个正常人的错觉,故而他不再有所顾忌。
他想要在她面前扮演一个率性单纯、充满生机的少年人,而不是话语里满是机锋、身体却日益衰弱的年轻国王。于是有达芙涅陪伴和无达芙涅陪伴的鲍德温差异便越来越大,甚至分不清哪个才是真实的自己。
他没对这位来自萨克森的小姐说她点燃了他对外界的兴趣;他不想从出生到死去都呆在同一座城市;他想做个普通人,把王位让给姐姐,自己同她归去......这些想法都太异想天开了,就算是十三岁的他也不会如此天真大胆。他明知自己不会做。
他也没对她说过又把自己折腾病了。鲍德温曾经听法兰克来的朝圣骑士们吹嘘自己如何追家乡的姑娘,在她们面前表演骑射、探究怎样翻身下马最帅,结果摔得很惨,最幸运的屁股也肿了半个月。
他曾在心里无数遍嗤笑这群低俗的蠢货,最终却发现自己早已沦为他们中的一员。缰绳当然会把左掌伤口弄破,骑得太快则会擦破腿,更可怕的是回来后弄得一身臭汗很容易引起溃烂感染。于是,这半个月来他一直断断续续地发低烧。
所以为什么要好好保养身体以求苟延残喘呢?他瘫倒在床上破罐子破摔地想着,反正又不可能痊愈。以前在书上看到一句话,“慢活早死,快活晚死。”*如今他可能理解了其含义,小心谨慎地度过枯燥的一生,与早死无异;痛快充实地活着,“把心智和身体伸展到极限”,即便二十出头就死去,也算过完漫长的一生了。难道亚历山大和耶稣只活了三十三岁,他们的一生就不能算漫长吗?
(*出自帕维奇《双身记》)
想通了后,鲍德温在床上舒服地闭上眼,继续计划明天和达芙涅的“约会”。可是为什么非她不可呢?他想。因为他们是同一类人。因为她激发了他心底掩埋已久的渴望:对生命力的渴望,对纵马驰骋的自由的渴望,以及征战沙场的渴望。他被作为一个信徒、武士、国王培养,而她提醒着他:过去认为自己能做到的,现在依旧能。
我不仅仅是一个病人。
达芙涅在沙漠里救下了他,由此诞生了第二个他;她引燃了那把火,它必将他的灵魂与肉/体燃烧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