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两个人,想要对敌李采一个人,胜算也还是太低了。
都不知晓这十三四年,他到底进步到了何种的地步,就像是这漫天的飞雪一样,让人根本无法捉摸的透。
他实在是过于强悍了,令慕雪稠即便是折寿十年,也没有办法能完全地敌对过他。
有时候都要庆幸这个人不追求什么逐鹿中原,挑战天下,否则东辰中原所有的高手加在一起,能敌过他的,也绝对在少数。
王思明已经感觉喉头有冰碴涌入,不知晓是雪还是血,堵在喉头,让人难以呼吸。
他一个呼吸不稳,长剑凌厉地突破飞雪,直冲他命门而来。
李采满脸是血,可观其神情,他好似都杀得兴奋了起来。
好久没有人能让他的血液如此沸腾了,他甚至感觉到了一股很久都没有感觉到的死亡的气息萦绕在他的身周。
两个人——似乎就是回旋在他身侧的两把致命的毒蛇,在与他缠斗,在寻着时击,将他拿下。
这样的刺激的感觉,就好像他还在洗花宗一样,下一秒可能就因为老教主的不满而丧失性命。
这样的感觉,李采并不喜欢,但是这样的感觉,却有种他真实活着的感觉,比什么美酒佳肴,比什么绫罗绸缎,更能让他有种自己确实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感觉。
好兴奋、好恶心、好讨厌,他的血却沉迷于这种危险的感觉。
随着长剑相击,他左右手同时起招应对,可他偏了一分,让王思明偷到了一个能杀他的空隙,银色的剑冲着他心脏而来,软剑刚想卷起,却被另一把长剑卷走,让王思明的剑冲向了他。
好在自己反应够快,微微后退一步,长剑只入胸口三分之一寸,不至于要命。
而且——
李采观测着王思明的招式,惊觉,他这个人并没有下死手,刚刚若是再用力一些,至少能刺到他的心脏,可是不知是此人力竭,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他的剑居然没有刺穿自己。
真是好笑,这样生命危急关头也要手下留情吗?
即是如此,他李采也可以对前面那个叫慕雪稠的教主手下留情。
这个慕雪稠,是他最讨厌的人的类型,明明就是身处在炼狱之中,他居然——他居然心向着光明。
整个洗花宗装得最厉害的就是你了,慕雪稠,从一开始,你不肯跟我一起吃死人肉的时候,我就讨厌你,我讨厌那个书生,我讨厌王璃,我讨厌慕雪稠。
你们在假兮兮地装什么?都是野兽,为什么要披上人皮?
我要看着你,你浑身的血肉都被虫子啃食殆尽,变成一具空壳,变成一具由虫子操控的空壳,你也是野兽,你凭什么假装自己是一个人?
李采的剑招更加凌厉,在这个世界上,他似乎没有什么同类,只有那个从死人堆里,被他捡回来的另一只野兽,是他的同类。
我的同类,他心想着,你是否已经在享用着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会生出我们的同类吗?
纷纷的大雪,遮蔽住了暗室之中发生的一切,诉说、哭泣、滴血,所有的一切都被暴雪给吞没。
就连在雪中忽闪的银丝,也在某个瞬间变得暗淡无光。
银丝也没有再发光,也不在挪动,只是机械地对着狂风摆动,淹没在了暴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