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何莎带着孙诗雅走出首饰店,来到隔壁的服装店。
她这次没有清空货架,而是认真挑选,适合自己和孙诗雅的衣裳。
掌柜看到孙诗雅穿金戴银,长得漂亮、气质又好,亲自过来接待。
何莎左顾右盼选了很久,买了几件华丽的服饰。
孙诗雅穿上这些衣服的刹那,像极了高贵典雅的公主。
何莎兴奋地拍了拍手,付了一百五十两,将自己和孙诗雅试穿过的衣服,全部买了下来。
“诗雅姐姐,我好饿,吃点东西吧。”
逛街是一个体力活,更别提何莎异常兴奋,消耗较大。
她之所以“散财”的关键,只为断绝自己的退路。
别看店家现在对她这么殷勤,只是为了她身上的银两。
当她没钱时再来这里,就会面临不同的情况,这种反差最适合感悟,何莎将它称作先甜后苦。
“小姐,那边有餐馆,我们过去吃吧。”
孙诗雅手指左边的店铺,带着何莎正准备过去,她看到店里的装饰简陋,自觉花不了太多钱。
恰好这时,她看到不远处,有一座三层楼高的酒楼。
酒楼外面挂着许多五颜六色的灯笼,彩带、彩旗迎风飘扬。
门外站着几个漂亮的姑娘,来往宾客络绎不绝。
大门口放着一张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大字——春香阁。
孙诗雅见状大惊失色,连忙阻拦何莎,道:“小姐,别过去,那……那里不是女人该去的地方。”
“为什么?”
何莎诧异道:“这地方一看就很贵,正好可以把钱花光;我就不信这个天下,还有不赚女人钱的酒楼。”
话落,何莎大摇大摆地走去,看得孙诗雅焦急万分。
她很想说出实情,却又顾虑重重。
何莎走到春香阁的大门口,刚准备踏入,便被门外揽客的女子拦下。
“这位姑娘,你怕是来错地方了吧?这里不接女客;如果你想卖.身,我可以替你通传一声。”
何莎初次听到“卖.身”两字,是帮助孙诗雅安葬父亲。
她的母亲很早便去世了,她从小和父亲相依为命。
作为自己唯一的亲人,当她看到父亲去世,即便身上没钱,也要卖.身凑钱,给他办个葬礼。
因此,在她的印象中,卖身等于缺钱,而她正好不缺钱。
何莎掏出一包鼓鼓的银两,轻轻敲了敲,笑道:“看见没?本姑娘不缺钱,我想在你们这里消费,花光这袋银两。”
此言一出,几个揽客的女子面面相觑,不知应该如何回应。
按理说,何莎有钱就是大爷,谁管她进来如何消费,可她们这里迄今为止,从来没有接过女客。
为了保险起见,其中一名女子让她等着,进去请示老.鸨。
不一会,一个浓妆艳抹、风韵犹存的女子,扭着腰、甩着臀,笑吟吟地走来。
“呦,稀客啊,我说今早起来的时候,怎么听见有喜鹊在叫,原来今晚有“财神爷”驾到。
“两位姑娘,瞧你们这身打扮,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你们能来那是我三生有幸,快请进,我一定好酒好菜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