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同晋气得大声反驳:“我宋家何时卖过女儿,我与赵家爱好做亲!”
“噫——我的老天爷嘞,把黄花闺女嫁给克妻的老鳏夫,还不是卖儿女?”二井媳妇是个大嗓门,“点钱点到手软了吧?三百两聘礼,拿都拿不动,数都数不完!”
“如何能有三百两!五十两而已——”
宋同晋脱口而出,顿时后悔不迭。可话已经说出去了,只见二井媳妇一拍大腿:“好大个口气,五十两还嫌少,还真想把闺女卖三百两吗?你个泥腿子出身的酸秀才,真把自己当文曲星下凡,能当青天大老爷呢?!”
此时天色已暗,路上只有零星几人走在路上,听了动静都驻足来看:“秀才家想吃口猪油,都得让儿媳妇的娘家来贴补,二十文钱的猪下水都舍不得买,却嫌弃五十两少呢——”
顿时有人哄笑起来,宋同晋满脸通红,用力拂袖快步离去。
身后远远传来宋二井媳妇粗嘎的嬉笑声,编排人的顺口溜张嘴便来,笑话他是“穷酸的秀才,万金的脖颈”,“鼻孔里头长眼睛,一双罩子得省着点用”。
宋同晋怒气哼哼回到家里,一进院门就摔摔打打,“胡言乱语的泼脚子货,逞凶豺威风,专门来败坏我名声!”
李氏迎出来,问他是跟谁发狠,宋同晋却避而不谈,气哼哼进了堂屋,就连晚饭也没吃。至于赵家的亲事更是没心思谈起的,前几日他可是雀跃的很,每次都要忍不住提上几句的。
薛宁知道他爱面子,出的主意专往他七寸上打。只要他还要脸,就绝不敢再提这门亲事,往后也不敢再打这样的主意。
眼见宋同晋没再提起婚事,宋安秀心里即喜又忧,喜的自然是躲过一劫,忧的则是自己的名声。她几次看向大嫂,眼神欲语还休,似有许多话想要诉说。
前些日子她还当薛宁是恶嫂嫂、死对头,如今却拿她当救命稻草。
一家人吃过晚饭后,宋安秀便溜进了薛宁的小屋里。
宋家舍不得使油灯,薛宁的屋里却是有的,夜夜都常亮着。桌上的云纹铜牛省油灯燃着烛火,暖黄的灯火跃动,隔在姑嫂二人之间。
宋安秀略有些羞赧,溜着床边规规矩矩坐着,心中百感交集,却又不知该聊些什么。
打从大嫂进门起,双方似就没有心情气和的时候。原主薛氏是有些小姐脾气的,在娘家又惯是享福,即便小屋里摆放的全是娘家带来的上好家具物件,也仍是心有埋怨。
大哥又是刚直性子,婚后相处还不足半月,竟吵闹过三回。之后大哥入伍离家,薛氏守了活寡,脸色更是一日差过一日。
她初见大嫂时,也才十三年华,不等懂得体谅大嫂心中的苦楚。待她长大之后,关系却已然不和,即便有心体谅,也架不住天长日久的摩擦口角。
说来也是惭愧,大嫂过门已有五年,她还是头一遭平心静气地坐到屋里来说话。
宋安秀不知如何开口,薛宁这西贝货更是尴尬,便推推桌上的饴糖,“吃糖。”
这半包饴糖是薛宁在房里搜罗到的,万幸有它在,才免得薛宁挨饿。
糖果在宋家也算得上是稀罕物了,只在逢年过节才吃得上。宋安秀捏起一小颗吃进嘴里,甜丝丝的味道化在舌尖,心里顿时就安了下来,还没等说话,眼圈就先红了。
“谢大嫂。”
她这样腼腆,倒把薛宁闹得不好意思了,“不妨事。”
宋安秀边嗦着糖块,边吧嗒吧嗒掉下两颗金豆子,一时间也没顾上说话。
正巧这当间门外有人敲门,宋安秀下意识缩起脖子,起身往里处躲,生怕门外来的是爹娘。
薛宁倒是不怕,这几日相处下来,她早瞧出宋同晋色厉内荏,即便是两口子一同来了,也是不惧的。
她拉开门一瞧,外头站着的竟是便宜小叔子宋安珩。
宋安珩瘦条条一颗小豆芽,十二岁的年纪还不如薛宁的个头高。他长着白净脸、宽额头,倒是一副秀气的好相貌,只是总垂着眼,瞧不出孩童的活泼劲儿。
他站在门外,规规矩矩的见礼,小小年纪一身老学究的模样,倒有些好笑了。
宋安珩的嗓音清亮却无甚朝气,声音极轻的交代:“大嫂嫂,我打听过了,赵公子似乎无心进学,只在书院做了挂名。”
薛宁一怔,没想到他竟会主动去打听,还特意跑来相告。要知道他在原书里向来是不怎么出彩起眼的,他要么是在求学路上,要么是在屋里读书。家中几次遇到事情,他都是不怎么理会的,除了学问功名外,其他一概不管一律不通的。
之后他顺利入仕,又外派做官,便渐渐淡出了剧情。小说中后期只略写过他曾与女主角通信,信中提点过几次实事政策,至于旁的剧情就几乎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