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云没有回来。
不辞而别的阿云一天一夜没有出现。
妄下定论夸张讲述这件事的话,阿云说不定已经出了意外。
清河需要探索的第一个区域是阿云的房间,任务目标是找出阿云行踪的线索,背景提示是居民离奇昏倒在广场以及无缘无故响起的《红玫瑰》。
侦探就该有侦探的样子,清河兴致盎然地拿出了侦探三件套:马甲、风衣、披肩斗篷。饰品方面缺东少西,他也只好凑合着开始办案。
首先,阿云的房间十分整洁,没有打斗的痕迹。
他们两个初来乍到爱恒镇,甚至可以说初来乍到空中花园,排除结仇的可能性。要真是阿云的仇家,在鱼龙混杂的黑森林更好下手。
更大的可能是阿云在前夜发现了居民昏迷的真相主动出击。
比如其实是邪恶坏蛋在进行献上全镇人民生命的祭祀,而这时候阿云挺身而出,与邪恶坏蛋缠斗良久。最后,狡诈的邪恶坏蛋耍花招陷害阿云,阿云不幸被抓……
再比如,多年前另一个邪恶坏蛋在爱恒镇吃到了牛奶炖肉,从此对爱恒镇怀恨在心。某天邪恶坏蛋获得了不可思议的力量,于是蓄谋报复爱恒镇。正在此时阿云发现了他的邪恶阴谋,但阿云也因为误食了邪恶坏蛋制作的有毒的牛奶炖肉而下落不明……
总之,阿云现在需要帮助。
分析了各种情况,清河判断阿云现在情况危急。但关于阿云行踪的问题,很遗憾,答案是一无所知。
到底都努力了什么啊清河!
清除了乱七八糟不靠谱的想法,清河自我检讨后再次重振旗鼓,他还可以从物品上寻找蛛丝马迹。
缜密的逻辑,合理的分析,这些都可以舍弃。而拥有敏锐的观察能力,至少还能成为优秀的侦探助理。
阿云的房间和初始状态几乎没有差别,只有床单皱了几个褶子表明他当晚的确在这张床试睡过片刻。
信奉极简主义的阿云向来处于一种说走就走的状态,这点在方舟时已经初漏端倪:他衣服是借的,家具是上届房子主人留的,钱是找小白佘的,没有一针一线是属于他自己的。
好消息是,阿云给清河留了一件物品。
坏消息是,留下的是阿云刚买的那两把短刀。
阿云出门,没带武器呀。
其实这两把刀是万中无一的神器,机缘巧合被阿云选中认阿云为主。只要找到激活的办法,它们就能自动寻主助阿云一臂之力帮阿云脱险。
注:以上设定只出现在清河想象中。
朝“神器”们毕恭毕敬地行了一礼,奇迹意料之中地没有发生。
清河并不擅长舞刀弄枪,看着这两把刀直皱眉,他带走不是留下也不是。
万一阿云突然回来拿武器但是被自己带走了怎么办?万一路上偶遇陷入危险的阿云但是自己恰好没带武器又该怎么办?
看吧,和独狼组队太不好了。两人的交流是个问题,一不小心就变成了默契大考验。
不过,虽然清河对“不擅长舞刀弄枪”这一评价不做反驳,但还是觉得其中的反差好笑。
空有学生之名,但究竟从那个人身上学会了些什么呢。
苦恼归苦恼,清河做决定有着十一分的果断,天马行空的想法和现实中的行动并不冲突。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两天体验下来,至少在饮食方面清河自信已经算得上是半个爱恒镇人了,没有特点就是爱恒镇的独特之处。
没有特点倒也不是贬义,爱恒镇包容万千,酸甜苦辣咸皆有自己的独门招牌。
两道风格迥异的菜肴同时出现在餐桌屡见不鲜,油与辣也需要饭后一碗清淡的汤结尾。
晚餐是平平无奇的冬瓜萝卜汤,乳白色的块状蔬菜在火焰的温度下微微融化渐渐透明难分彼此。清河可以接受冬瓜,对萝卜却只能是不讨厌的程度。
所有一切在清河的标准里只有爱、喜欢、可以接受和不讨厌,白萝卜和胡萝卜没有区别都被清河分在同一个档次里。
“哦?你又吃了牛奶炖肉。”
这个味道恐怕要一直留在阿云的记忆里,以至于远远闻到便唤醒了回忆。
清河有种秘密被戳破的感觉,捂着心跳不止的胸口回答:“吃起来很奇妙。”
大概类似于……
这是什么?吃一口,好怪。
这是什么?吃一口,好怪。
这是什么?吃一口,好怪。
以此循环。
“阿云你回来了。”凭借熟悉的声音认出靠在门框的人影,清河没有过多惊喜。即便再怎么渲染许久不见的氛围,说到底也只是两天时间。
“这趟冒险是不是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