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
“就是这样。”
房间里的灯光煞白,照在我对面的人脸上,那人一脸怀疑地看着我,还时不时用嘴咬着圆珠笔的笔头。
我坐在她的对面,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大家好,欢迎回到我的Ted Talk。
我是你们最喜欢的小A。
不喜欢我?没关系,我不会计较的,因为那是作者的锅,跟我没关系!而且我现在有点忙,正坐在警察局里做笔录。
人和人之间还是要有一些最基本的尊重,比如像现在,我也不会想着要去纠正警察小姐咬笔帽的坏习惯。笔帽那么脏,细菌那么多,这样容易病从口入。但她是是个成年人了,对吧,这些事情肯定她自己心里比我有数。
当然了,我之所以没有开口,也和我的命运被她掌握在手里有那么一丁点的关系。
如果你还记得上一次更新的内容的话,你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被带回警察局。忘记了也没关系,简而言之就是我去了一家高档餐厅吃饭,结果一起吃饭的人都中毒死亡了。警察赶到的时候,造成这一惨案的元凶(伊路米·揍敌客)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了我一个活人/证人/嫌疑人,所以我——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当然就配合警方的调查回来做了笔录。
我一五一十地讲了自己的所见所闻,较有技巧地略去了金手指的部分,只说自己是因为看到旁桌的人吃完不太对劲所以没有动嘴,并将杀手的情报也全盘托出。
在我讲述这些的时候,对面的女警只是抬了抬眉头,似乎对我说的内容十分怀疑,但还是逐一写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
“你确定,那个人说自己叫伊路米·揍敌客?”
我点点头:“确定。”
伊路米的大头钉我已经作为证物上交了,他们肯定能在那上面找到大少爷的指纹。他当时没戴手套。
虽然不知道就这样卖掉伊路米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当时好像还想让我签什么保密协议,瞒住这整件事来着。
嗯……
管他呢。
反正我没签过,难不成他还要费心费力的来追杀我吗?他那么忙的人,肯定不会管这种小事的。
其实,就算他愿意费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我相信作者不会把我给写死的。我死了这本书不就完结了吗?
除非……嗯……作者不想写了。
也是有这种可能性的。
但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毕竟那枚钉子是我被带来警察局的时候被没收的,他们迟早会查出来的啦。
我也确实是一个无辜路人。
果不其然,女警察虽然怀疑地看着我,但是没过多久她的一个同事就走了进来,在她耳旁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她皱了皱眉。
然后一脸苦相地对我说:“好了,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可以走了。”
“谢谢警官。”我说。
“那些证物我们要暂时留在局里。”
“好的。”我乖巧地说道。
就在我起身离开之前,她又叫住了我。
“等等。”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最终说道,“你自己小心点,别再卷进这种事件了。”
我点点头:“谢谢关心。”
虽然我也不是想卷进去才卷进去的,作者需要强拗剧情,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我也只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而已。
我在警察局的前台取回了自己的行李和手机,检查无误后终于踏出了警察局的大门。有一点我确实要承认:胖次说过会撤销我的通缉令,通缉令就真的消失不见了。也不知她是怎么做到的,但我也有点懒得去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