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缘由可以是千态万状,爱情的结局却只有两种,长相厮守或是分道扬镳。』
『你只能跟一名像他那样的男人相爱,因为他是你的童话,童话和现实不能混为一谈。』
回味起贝塔和阿尔法的绕梁弦音,塔莎仿佛被倒钩箭刺穿身体的鸟雀,活生生地钉在树干上,血流成河。心是枷锁,她将自己困入牢笼。同样的环境,同样的条件,对某人来说是如鱼得水,对塔莎而言却是坐困愁城。道理她都懂,只是知易行难,想到和做到在纸上不过一字之差,在现实中却是千里之遥。
吸附足踝的装饰环就像核燃料,突然开始发烫发热,透过她的体表侵蚀销毁她的骨骼。男人送女人戒指的寓意是代表此生不换的求婚,而男人送女人足环的寓意是代表想拴住她的一生。蓦然凝视着脚边的那串足环,这件礼物是他亲自挑选,又是他亲手为她戴上。光是他在她面前俯身的姿态,就足以令本来普通的礼物变得意义非凡。
塔莎冷不丁觉得寓意浪漫的它像是有千斤重,又像是一道紧追着她不放的诅咒,更像是男人对她设立的枷锁。她深谙,这一生不管对错是非,唯有对他的感情,她从来不曾后悔过。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的每一天,也是这样。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连折磨都是一种幸福。
跟他在一起共度的时光,温存无尽,快乐无边;可她明白,这短暂的快乐是偷来的。笑的时候就会萌生出偶尔的恍惚,于是那笑就凝在脸上,仿佛某种标志,纪念着一段快乐的过去。岁月无法倒流,历史也不会重写;世间的事物也总会顺着其应该发展的方向而去,不能撤销,不可逆转。一想到此处,所有的快乐都会瞬间消失在空气里,只余留微弱的气息。
原来快乐也可以没有明天,女孩所言不虚:快乐和幸福都是太单纯的东西,正因为单纯,所以容易破碎。
在北海艰苦训练的那几年,有名严苛的教官训诫过她:察言观色不能光察言,要注重观色,看人不是用眼看,而是用心看。因为眼睛会说谎,但是心不会,它是最公正的。总有一天,他们的眼睛会瞎掉,他们的耳朵会聋掉;在她浅薄的世界观里,大部分的人已经是盲的,是聋的。但她的心呢?她的心会停滞吗?
这世上最深的恐惧,不是死亡,便是未知。而死亡之所以恐惧,也是因为未知。
这世上的爱情确实是千姿百态,有些人的爱需要理由,而有些人的爱就是没有理由。你解释不通为何会爱上那个人,可是,在那样的时间、那样的地点、那样的机缘下,你一眼认定了那个人,于是,你这辈子就只有他。
步履蹒跚来到浴室的洗手池前,塔莎茫然注视着镜中的女人,憔悴的容颜好像彻夜未眠,眼珠充斥着些许红血丝。又转过身背对镶嵌在墙壁上的镜子,捋起自己的长发回首张望,专心致志打量着阿尔法替她精雕细琢的刺青,凤凰的寓意是涅槃重生。哪怕将凤凰的图腾刻印在她的身上,但她并不能重生,亦不能改头换面。不单是卡梅尔别无选择,她塔莎也别无选择,只能一条路走到头,走到死。
塔莎将捆绑四肢的绷带松解,检查着自己的伤势,刀口的愈合速度比以前慢了许多。倒不是贝塔发明的创伤药不好使,奈何她吃了避孕药后就陷入发热的糟糕状态,导致她的愈合力及抵抗力不可避免降低。他居然不施展能力帮她治愈,真是精打细算老谋深算,等于不是他造成的伤,他就直接忽视不理?
他简直该死,遗憾伽马还没动真格,就被及时出现的阿尔法拦截。她寻思,既然有影响空间的传送果实,她想查验有没有操控时间的恶魔果实。要是有倒转果实,她巴不得逆回时间,在伽马动手的前一分钟教导他:别轻易亮剑,除非你确信万事俱备时机成熟了,一旦出手就要置对方于死地。虽然他不死鸟是死不了,但是让他受点皮肉苦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目前她的伤口不适宜碰水,只好用毛巾蘸着温水擦拭身体,接着跪在浴缸边清洗自己的秀发,闭着眼睛捧着花洒冲刷头上的泡沫,放下花洒便低头用双手梳理打结的发尾。关闭水龙头,甩了甩自己的脑袋,顺势将垂在胸前的头发置于背后,遮挡住她活灵活现的刺青。
可惜她今晚犯了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忘记锁浴室的门。殊不知有人已在门前驻足良久,慵懒抱着双臂欣赏着女人入浴的春宫图。
夜色苍茫,天地空洞;室外雨声萧条,室内雾气氤氲,整个空间好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容器,到处都是回响,到处都是雨声。有人说,慾望就像夏季的暴雨,说来就来,让人措手不及,又挥之不去。但在这冷雨淅沥的夜晚,是否连慾望都掺杂着寒凉的潮气?如蛆附骨,如影随形?
后来再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纠纷,她还一度仔细琢磨过,她究竟该怪谁?
如果不伽马是凌晨意图对她不轨,她就不会被马尔科抓住小辫子;如果不是阿尔法给她灌输稀奇古怪的感情观,她就不会在走廊撞见伽马朝马尔科行刺,也不会听见阿尔法与马尔科的交谈内容;而是会眼不见心不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顺理成章提早回到她的闺房洗漱就寝;如果不是贝塔提醒她爱情与婚姻的区别,她就不会心不在焉至忘记锁门……
一连串蝴蝶效应促使她接连载倒,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以致于到了下一个岛屿,还被他的新欢挑衅嘲讽。结果理清逻辑后,她的结论是谁都不该怨,最该怨的是她自己,最该死的也是她自己。
都怪刺客出身的她生性多疑,没有相信他们经历过生死的感情,没有相信男人劫后余生对她的承诺,竟然轻信不知情的旁观者三言两语的诋毁。分明教官表示过人心不会说谎,女孩还暗示过他的言行举止里有答案,她却莫名其妙怀疑他的心意,也对彼此朝夕相处的时日产生质疑。
塔莎用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一、永远不要从别人的嘴里去了解一个人,要坚信自己与那个人的经历,坚定自己的真实感触。二、永远不要对枕边人撒谎,精明干练的他早就揭了她的画皮,把她的每一根骨头扒开,连五脏六腑都研究过了一遍。你对他撒了第一个谎,就要编无数个谎来圆起初的谎言,况且对方比你自己还了解你。
马尔科作为完美主义者的标杆领袖,他的眼底容不得一粒沙,更容不得她对她欺骗。她早在祖玛就答应过他不会骗她,尽管是在他侵犯她时的敷衍戏言,他倒是真忍心把他自己后面补充的那句话执行到底——不说实话就惩罚她一整晚。实际上塔莎向来言出必行,加上彼此还推心置腹秉烛夜谈过,她也扪心自问不想自作自受。
关键是当时许多的问题和矛盾都堆积在一处,令她应接不暇手忙脚乱,根本分不出心思去辨别虚实。贪杯醉酒的他也半斤八两,不像平时一眼就端倪出她的苦衷,他是一个嘴比心慢的人,即便他看穿也不会不识时务去戳穿;一旦戳穿就是已然看得太清楚。他难免有点自负,自负的人只要认准了一件事,就很难随意改变,你对他说再多都是徒劳的狡辩。
此时,隐藏动静的马尔科像一只幽灵,不安好心却不胜耐心地盯梢女人的背影:一如既往高挑清瘦的体型、训练有素的骨骼、扭曲蔓延的伤痕、令他朝思暮想的身体,以及令他心生眷恋的灵魂。明显是司空见惯的场景,他却像走火入魔一般痴迷,不知怎的就是移不开眼。
诚然塔莎是长得不错,但还不至于美到国色天香,让他看一眼就丧失理智的地步。他见识过的美人何其之多,倘若他只是贪图一个女人的美貌或身材,不会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但你不得不承认,在男女关系中,外貌也是让对方愉悦的重要元素。
换句话说,假如她相貌平庸,相遇之初他未必会多瞅一眼。相反,假如他是一个肥头大耳、满脸油光的蠢钝男人,她也不见得会波澜心动。在这一点上,人们都免不了俗。曾几何时他将塔莎信奉为他的幸运,他的神话,他今生的宿命,前世的肋骨,可阿尔法与伽马的拷问仿佛在他的心上划了一刀。
他曾经笃定自己可以给她幸福,可他给不了她安定;塔莎有属于她展翅翱翔的天空,因此不是她踏入了他的世界,是他强行闯入了她的世界。他才意识到自己没资格干涉她的人生,无论如何他都不能为自己的行为冠上“名正言顺”四字,毕竟横刀夺爱的是他,强取豪夺的也是他。而罪魁祸首的他,自始至终都没有问过她的意愿。
人生在世就是没法顺心如意水到渠成,偶然相遇的未必就是缘分,刻意而为的也未必不是命运。要是彼此注定无缘,再多的偶遇都免不了要错过,再深的情感都免不了要割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