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死我了!
烧他的火要大,必须大。
万年紫檀木藏书阁,火不大都没有排面!
院长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连笑三声,安详去世。
我掏出火把,点燃枯草,将院长放进去。
火势拔地而起,汹涌猛烈。
看着滔滔大火,我甚感欣慰,琢磨要不要再劈个雷。
“路路,有你电话。”阿兰嘎嘎坏笑,带着我手机来了,用爪子按下播放键,示意我听外放。
“路同志,这里是山下派出所,我们接到有人举报,说你在山上野炊放火。”
完了。
我给忘了。
上午一把火,中午看守所。
横幅贴在山腰呢。
没办法,我只能熄灭真火,然后跟看守所电话讲:“我们院长去世了,我以为在山上可以直接火化,请组织放心,我马上送他去火葬场。”
看守所给予我严重警告。
唉,我太难了。
我拉起小车车,打算送院长去火葬场。
院长一动不动,真沉得住气。
“那个,前辈啊,”狐狸震惊的看着我,“火葬场有联系电话的,我们可以直接打电话让他们来接。”
哦。
有道理。
我打完火葬场电话,院长还是一动不动。
狐狸笑嘻嘻:“论狠人,还得看院长。”
李寒喃喃自语:“论狠人,还得看我师父。”
呸,论狠,谁比得过院长啊。
我辛酸的拨打当地新闻热线,澄清事实经过。
糟老头子坏得很。
新闻中心表示明天来取证,如果村民所说符合实际,他们将还我们一个清白。
唉,我太难了。
真的。
城市套路深,我想回农村。
第二天,一大早,阿兰嘎嘎嘎的又来了。
我接过手机一看。
本市新闻头条占据网络推送。
#某太平间尸体丢失,是道德的沦丧,还是值班人员的失职#
我很内疚。
我应该看着他火化的。
嗐。
都是我的错。
我给院长的自由过了火。
害工作人员挨骂挨批,还心惊胆战。
我决定主动跟殡仪馆联系,告诉他们没关系,丢就丢了吧。
中午的时候,相关人员来取证,我出示学校证件,他们根据本地居民的证词,认可我的无辜,并告诫我们这种行为不可取。
我激动的说:“我们知道的,我们已经把他烧了。他不会再犯错了。”
警察狐疑的望着我。怀疑我谋财害命,顺便还在搞封建迷信活动。
我真的没有哇!
他自然死亡的哇!
呸,他自己飞升的哇!
我要烧他,他都自己报警呢!
再说了!
建国以后不许土葬难道不是你们规定的嘛!
总之,卑微的我,为了洗清嫌疑人的身份,跟着叔叔们去了一趟看守所。
当晚,作为学校负责人(副校长)的我,又上了一次电视。
人生如此艰难,我有一点想念我的同桌。
有他在,我肯定不会如此狼狈。
噫呜呜噫。
分离两个月,我还是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