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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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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一大一小两人,眉眼处的阴郁之气稍稍淡去,元谦勾唇轻笑,仍是刻薄道:“洗了这层晦气,还有更晦气的,洗不干净的,白费力气。”

腾腾热气在狭小盥洗室中弥漫开来,视线被朦胧白雾遮挡,元谦默然垂首。

鞭痕交错的躯体隐在洒满花瓣的水下,两腿之间缺了重要器官的部位若隐若现。

那年他只有八岁,被同乡卖给人牙子,人牙子带他辗转至京城长安,把他卖给第一任明镜使。

那畜生玩弄他不过三月便腻了,命手下人去了他的势,扔进明镜监做条看守私狱的小阉狗。

那是元嘉二十九年,他成了一个阉人。

彼时,又又还没出生。

那段时间着实煎熬,总想着这也许是梦,只要他咬咬牙撞死,说不定就在家里醒来。

他又怕死了就真死了,不敢撞墙,浑浑噩噩度过一天又一天。

元嘉三十四年,掖庭宫来了一位被夫家牵连沦为宫婢的年轻妇人。

那妇人身怀六甲,眉目温柔,说起话来春风化雨,坐窗边纺纱如画一般。

可惜她死了,生下一个女婴没多久就撒手人寰,失去母亲庇护,那个女婴也活不长。

女婴最后活下来了,因为他。

他抱上其中一位太子内坊令大腿,认他做义父,有了点小权势,养个女婴不在话下。

今上登基后,义父做了第二任明镜使,权势最盛时,风头甚至一度盖过另一位太子内坊令,也就是如今的渤海郡公高显忠。

天启九年,他杀了义父,成为明镜监第三任明镜使。

他给那女婴取了个名字,温又绿。

温是她母亲的姓,又绿取自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奈何绿这字眼儿他欣赏不来,遂改作青。

温又青,一个完全属于他的人。

他和她相依为命很多年,如果可以,他希望他能亲手埋葬她——前提是他得活到那个时候。

当然活不到也没关系,他走之前会先送她一程,至于那个瞎了一只眼的小女孩,谁管她?

太子于浐河畔遇刺那天,带她同行是为掩人耳目,不想歪打正着救自己一命。

他太想有个和他互惠互利的盟友,做真正的权宦,一时入了魔障竟想成全郑贵妃,以此作为投诚殷妃和楚王琅的投名状。

却忘了他本就是奉命护卫太子,太子遇刺薨逝,他将走上义父老路,死无葬身之地。

扶着浴桶边缘站起,哗啦水声停歇,元谦抬腿跨出浴桶,随性披上棉袍,修长手指勾起搭在架子上的棉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径直走向书房。

整理好从齐王府“搜来”的信件,元谦食指弯曲轻轻叩响桌面,脑海中闪过齐王府数十娈-童的容貌,不知哪位有胆接这活?

上位者无需知道下作手段,只需要稍微露出点意思,底下人就会揣摩他心思行事。

他不是高风亮节的士大夫,自污泥中挣扎走出,不懂君子之道,不会阳谋,只擅长使些不入流的阴谋诡计。

元谦斜拿错金墨条慢慢打圈研磨,细腻墨汁一点点吞噬灰白石砚,就像他被凡尘俗世一口一口侵吞。

说什么同乡不骗同乡,都是假话,骗他最狠的就是同乡。

他不好过,大家都别好过。

元谦提笔蘸墨,轻飘飘落下三个简体字:林尔玉。

改良稻谷是吗?

那就活该被稻谷撑死。

制造玻璃是吗?

那就活该被玻璃割喉。

……

传授复式记账?

那就活该被算盘开颅。

吟诵前人诗文?

那就活该受加官进爵。

他让他们死在他们最热爱的事物上,他对他们当真仁慈,他就是尊活菩萨。

为了彰显他的仁慈,爱国的军人自然该死于叛国罪,被他守护的子民唾弃,遗臭万年。

天启十四年十月十五,林尔玉再次以旧疾难愈、不堪军国大事为由上书,请求辞去兵部尚书、凤翔节度使等实职。

天启帝默默良久,准奏,加封其为正一品太尉,赐食实封三百户,拔擢凤翔节度副使任节度使一职。

大明宫,仙居殿。

太后蹲在树下,墨迹点点的蜀锦衣裳松松垮垮挂在身上,发髻散乱状如疯妇。

身着朝服的天启帝放轻脚步,离得近了才看清太后手里拿着根金钗,一边在泥地上写写画画,一边神叨叨的念念有词。

“画个圈圈诅咒你,诅咒你,诅咒你不得好死,许雁时你不得好死,诅咒许雁时,诅咒她不得好死。”

许雁时,正是太后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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