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什么可爱?什么表情?他在说什么呀?!
菲尼克斯的大脑像是被一团松散的毛线球占领,毛茸茸软乎乎,但就是找不到头也找不到尾,怎么也理不清。
尾骨传来冰冰凉凉的禁锢感,成功让瘫软的尾巴又抖了一下。
“看这里,菲尼。”
……又是什么?
菲尼克斯保持身体不动,眼球转动的姿势看向自己的尾巴。
——是一条尾链。
作为兽人族特色的装饰物,尾链的种类很多,戴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有固定在衣服上,链体自然垂在尾巴上的,有用夹子夹住尾巴毛,整体固定在尾巴上的,也有用流苏丝带等装饰物系在尾巴上用作固定的……
但现在在他尾巴上的尾链和他以前见过的都不太一样,它用作固定的装饰物更像尾环——这也是兽人族特色的装饰物。
这个看上去像黄金手镯的固定物,大概有五六厘米宽,上面镶着红宝石和翡翠,套到尾巴上后自动根据尾巴的粗细缩小,紧紧地圈住尾巴尖的位置。
但菲尼克斯没有感到很强的不适感,只有“尾巴上面放了个东西”的感觉。
尾链的链体倒是普通的银链加流苏的设计,链体虚虚地在尾巴上缠绕几圈,尾部没有固定在尾巴上,而是让麦穗一般的金色流苏自然地垂下来。
陆斯恩拿手拨了一下流苏,感慨道:“金色果然很配红色。”
他的审美果然还是很在线的。
不过这种非固定式结构的尾链固然美丽,可戴上后一旦晃动的幅度过大,尾链就会变得松散,不好看倒是其次,主要是可能会掉下来影响行动。
菲尼克斯在心里总结:这是一个要求尾巴必须一直弯成某个弧度的美丽“刑具”。
……但是确实很美丽。
他忍不住轻轻地晃动尾巴,让流苏晃动的更有规律。
盯着尾巴上面晃动的麦穗,他的手突然有点痒痒的,好想抓一些东西用来磨爪子。
……磨爪子?
菲尼克斯打了一个激灵,赶紧摇摇头将这种想法晃出脑子。
他才变成猫兽人没几天,受到的影响也太大了吧?明明之前都没有这样。
为了让这种想法从脑海里消失,他将注意力从自己的尾巴转移到陆斯恩身上。
他刚刚好像看到陆斯恩腿上有一个刚编好的花环,肯定也是给他的吧?
“你手上的这是……花环?我怎么不知道你还会编这个。”他假装惊讶了一瞬。
陆斯恩心情很好地笑了一声,解释道:“是从米亚那学的,他经常给艾蒂安编,我在旁边看的次数多了,就学会了。”
他虽然从亡骸族那里了解到互赠花环的习俗,但花环如何制作的这个重点,作为一个人类,没有哪个亡骸愿意去教他。
如果能够和亡骸族交流,他还能试图用利益互换等方式去学习,但亡骸族天生性情孤僻,不喜欢人类,陆斯恩只远远地见过他们互相赠送花环,连近距离接触都没有,更别说是和他们交流了。
所以他编地这个花环根本不“正宗”……
……既然如此这样的花环也没有送出去的必要了吧?
白发男人的脸上还保持着微笑,但手在缓缓收紧,原本十分完美的花环被捏得渗出汁液。
但男人的手很快就松开了,他虚虚地握着花环,轻拂过上面的花朵,原本捏住的地方竟然还是完好无损的,仿佛刚刚被挤压出花汁的样子是菲尼克斯的错觉。
菲尼克斯:嗯?
不是给他戴的吗?
没等他想明白多少,他的耳朵又被陆斯恩伸手握住。
这次陆斯恩没有像玩尾巴一样玩他的耳朵,而是很专注地望着他的头顶,两只手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他捣鼓地很快,几秒钟过后,菲尼克斯就感觉到耳朵传来坠感,脑袋两侧也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垂下来。
菲尼克斯心中有了猜测,不免有点激动。
陆斯恩最后调整了一下东西的位置,然后在他们两个中间拟出一个半透明的水镜正对着菲尼克斯。
“我答应你的耳饰。”他说,“很适合你。”
他买的两对耳饰主色调分别为蓝色和银色,这两个颜色都非常好看,而且对应了他们眼睛的颜色。
陆斯恩本来想给菲尼克斯带蓝色的耳饰,然后他自己带上银色的,但是比对过后,他觉得还是银色更适合红发。
所以现在戴在菲尼克斯头上的是银色为主色调的耳饰,对应深蓝色宝石的位置镶嵌的是一种很有光泽的银灰色石头。
这种石头产自拉米亚族所居住的高山山顶,数量极为稀少,能遇到这么大块的用做首饰,真的很幸运。
菲尼克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伸手碰了碰脑袋两侧的耳饰。
嗯……果然比起花环,他还是更喜欢耳饰一点。
这样想着,菲尼克斯便将花环的事抛向了脑后。
他本来觉得那对蓝色的会更好看,却忘记了他的耳朵现在在头顶,戴上去的耳饰会垂在脑袋两边,在有红色背景板的情况下,银色反而比蓝色要更加适合。
真漂亮啊,耳饰……
在最开始,他其实只有单侧的耳洞,是他加入的某个盗贼团的要求,另一个耳洞则是在贝拉女士的帮助下打的。
贝拉女士拥有许多来历不明的美丽耳饰,有昂贵的宝石,也有蕴含魔力的魔法石。
这些饰品本来是作为他们一家今后的生活经济来源,但是陆斯恩实在太厉害了,他采集的药材售出后得到的钱财几乎可以涵盖他们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部分用品,而日常需要的食物他也能通过野采得到。
所以这些饰品就暂时住进了箱子和盒子里,一直到某天她注意到菲尼克斯有一侧耳洞。
当时菲尼克斯对打第二个耳洞这件事十分迟疑。
他已经记不清那个盗贼团的名字和任何情报了,只记得他们给他打耳钉的时候的疼痛。
那些盗贼团的成员把用火灼烧过的不明材质的针粗暴地刺入他的耳垂,将它留在耳垂里,然后接下来每天都会出现在他面前,扯着他的耳朵,转动针防止肉与针粘连。
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做任何处理。
于是炎症不出所料地找上了菲尼克斯,他差一点就失去了一侧的听力。
但菲尼克斯并不怨恨他们,没有魔力的人在哪里都是消耗品,不值得被珍惜,如果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增加自己的筹码。
所以他背叛了这个盗贼团,让他们被另一个盗贼团吞并,然后从其中获得了一部分可以让他生存下来的资源和筹码。
后面他还加入过很多盗贼团,然后背叛他们,也拜师于暗杀者,然后接下刺杀他们的任务。
扎克的养父就是他拜师过的其中一个暗杀者,也是他迄今为止见过最强的暗杀者。
他有收集的癖好,喜欢收集书本、武器以及具有暗杀天赋的小孩,那片区域大部分的暗杀者都诞生于他建立的暗杀者组织。
想要杀死他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不过菲尼克斯还是成功了。
——在与扎克合作的情况下。
后面他还想过要杀了扎克,独占那个男人的遗产,但后来他放弃这个想法,选择了离开佐林西亚。
有时候缘分真的很奇妙,再见到扎克,他们竟然又成为了同伴。
菲尼克斯至今还记得这个女人看到他和陆斯恩相处的日常后,满脸震惊与不忍直视的表情。
她还特意挑了个时候,躲着其他几个人,压低声音对他说:“没想到你原来是这么幼稚的人。”
她是怎么也没想到,能和她合伙刺杀那个人渣养父的人,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是陪另一个少年玩小孩子都不会玩的低智游戏!
画风不对吧?东城区臭名昭著的“背叛者”竟然会变成这么乖巧的模样!
但菲尼克斯觉得幼稚一点没什么不好,反正陆斯恩开心就行。
就比如以前陆斯恩说他戴耳饰肯定会很好看,为此即便他内心深处依旧存在恐惧,也决定打第二个耳洞。
当然,这一次并不是什么糟糕的体验,既没有疼痛和羞辱,也没有失去听力的危险,菲尼克斯全程就只坐着,任由母子两人在他耳朵边忙来忙去,一会儿在耳垂上抹一点东西,一会儿换一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