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彧的目光一下就被吸引了,当看到那张超大尺寸,几乎和言不浔一模一样的言盏月的照片,他惊讶地瞪大眼睛,好半晌才喃喃似地说道:“她是你的姐姐。”
“对,她就是言盏月。”
“你们……真的一模一样。”
苟彧不知道该说什么,难怪言不浔不承认姜予眠。见过这张照片,除非猪油糊了心,否则谁也不会认为她们是同一个人。
“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联想到的姜予眠的不着调,苟彧有些好奇。
言不浔给他倒了杯速溶咖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她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了不起。
是的,尽管所有关于言盏月的记忆停留在十五岁,言不浔却觉得,世上再没有比言盏月更了不起的人。
他在心里斟酌着用词:“她很聪明,两三岁就会自己读儿童绘本,也很善良,经常救助路边的流浪狗。她很讨人喜欢,也明辨是非,她喜欢交朋友,却不会偏听偏信,被小人蒙蔽……除此之外,她还喜欢大提琴,角落那架就是她的。”
顺着言不浔的目光,苟彧看见摆放在墙角的一架半人高大提琴,琴弦有些磨损,却保养得极好,古朴的琴身在灯光下泛着明亮的光泽。
想到什么,言不浔轻笑了下:“四岁的时候,我们开始去少年宫学琴,最初,我学的是钢琴,而她却选择了这架大提琴。那时她还不到这琴高,得踮着脚尖拉,老师建议她换一架小点的琴,可她就是不愿。当初在商场,她可是一眼就看中了这架琴,就这么一直爱惜到十五岁……”
言不浔陷进了回忆里。
言盏月失踪后,这琴自然没保留下来,被陈丽娟用低廉的价格卖了。言不浔花了很长时间才从一个二手卖家手里收购回来。
他久久地没有说话,手里的咖啡冷了,却还是无知无觉地喝了一口。
苟彧侧头看着他被灯光拓在墙上的剪影,忍不住又问:“你很喜欢她?”
言不浔回过神来:“是啊,我很喜欢她。”
“有姐姐是种什么感觉?”苟彧支着下巴,眼睛闪闪发亮。
或许是向人类学习的毛病又犯了,他问得很认真,明明是个荒唐的问题,言不浔却无法当成玩笑看待。
言不浔认真思考:“别人我说不好,但我和言盏月,从出生就一直在一起,就像是彼此的影子……不,确切地说,我才是她的影子。她如月光般耀眼,皎皎光芒笼罩着我,能帮我驱赶所有黑暗……”
印象深刻的是六岁那年,陈丽娟不知发什么疯,连续好几个夜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的床头,什么也不说,只是用她那双独特的三角眼静静瞪视着他。他从睡梦中惊醒,借着窗外的灯光,只觉得她那张布满皱纹的老脸格外阴森可怖。
他吓得一整晚睡不着,第二天忍不住在饭桌上说起此事,陈丽娟却会像没事人似的大声嘲笑他,坚称自己从没做过这样的事。
可到了晚上,一切如旧,陈丽娟那张阴魂不散的老脸仿佛深深烙在他的眼瞳里,挥之不去。
言不浔不明白奶奶为什么要这样吓他,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夜里不敢睡觉,白天疑神疑鬼。
整个家里,除了言盏月,没人注意到他的变化。也是言盏月,抱着枕头来到他的房间,给他讲故事唱催眠曲,轻声哄他入睡。
等陈丽娟如常出现在他的床前,言盏月蹑手蹑脚地拨打了110,让警察把陈丽娟抓个正着。
这事的结局,自然是陈丽娟无罪释放,并将他们姐弟大肆嘲笑一通,但也因此,言不浔知道陈丽娟不再是不可打败的神话,心魔渐渐消散了。
说到这里,言不浔的思绪又一次飘向远方。
这一次停留的时间更长,没注意到苟彧正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神情专注而复杂。
暗室很静,静到能听见彼此绵长的呼吸。
好半晌,苟彧用手机戳了戳言不浔,打破他的神思:“我换了新手机号,你加一下。哼,警告你,不许再把我锁进黑名单!”
言不浔诧异地看着他,心说狗子的心思还真是跳跃啊。
他讷讷接过手机,输入自己的号码,看着手指在小小的键盘上飞舞,心里没来由一轻。
这些关于言盏月的记忆他从没对人提起过,就连自己,也很少去回忆。那是他生命中难得的幸福时刻,却也被艰难的时光烙上了痛苦的印记。
他不愿撕开自己,向旁人展示伤口,可二狗终究是不同的。作为言盏月点名要养的那只狗的后代,二狗是他和姐姐之间唯一的纽带,有权利知道他的任何事。
看着摇头晃脑的苟彧,他哑然失笑,没受伤的那只手轻轻抚过这人发丝柔软的脑袋。
“早餐吃油条好不好?”
“好是好,但我想加两根巧克力棒。”
“……行吧,加三根都可以。”
“汪嗷!”
推开暗室的门,书房的地板早已被金色的晨晖铺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