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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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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王积威甚重,虽然年轻,才十九岁的年纪,却是说一不二。

大郑王公向来不以年龄长幼论权位。同样是在京的王公,吉王也是亲王,辈分还高一辈,五十多岁的年纪,就显得和善多了,因为他只被皇帝派了一个烧猪烧香的差事。这活计就算是做成了天花乱坠,也只不过是把整个猪烧得色香味俱全一些,翻不出天去,说到底,就是没实权。

雍王不同。

越筝是有听、议大政权力的亲王,等闲人自然不敢违逆。

此时,这里就只有赵格非和越筝两个人。

赵格非感觉两人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有些尴尬,“七叔,南方的庄子都送来什么好吃食?”

越筝,“秃黄油。就是去年中秋采得一些蟹膏,甚是肥美,用猪油熬了,放在瓷坛子中密封,拌米饭或者煮豆腐羹都好。”

“我祖母不爱用。不过,……” 赵格非微微转了一下手中伞柄,“我爹倒是极爱吃这个。”

雨水似乎又浓重了一些,莲池上已经起雾,荷叶上有了一些轻微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是有人随意拨弄檀板。

越筝,“还有一些南方的点心,随便尝尝,总有太贵妃喜欢入口的。”

——那您这吃食,到底是送给祖母“太贵妃”的,还是送给我亲爹的?

赵格非,“如此,就谢谢七叔了。”

随后,又是一阵沉默,似乎,比之前还尴尬一些。

赵格非又转了一下伞柄,发现越筝一直看着她,“七叔,我脸上可是蔷薇香膏、又或者是三蒸茉莉香粉没有推匀?不然,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

“他们说,……” 越筝,“你长得极像兄长少年时候,……”

“俗话说,女肖父儿肖母。” 赵格非点了点头,“祖母也说我与我爹小时候极像,就是我比他文静。”

“兄长少时,……,就是你这个样子?” 越筝当真疑惑,“这么文弱?”

赵格非,“……??”

莲池中的鱼似乎都被激了出来,浮游在水面上,吐出一波一波涟漪。

“七叔。” 饶是她努力没话找话,此时也委实找不到什么话了,“我感觉咱们叔侄两个,有些话不投机。如果您实在想要找人聊天,烦劳您纡尊降贵去找一下黄瓜叔,他有内秀,定然能跟您相谈甚欢。”

“他不在宫里。”越筝说,“他去了祈王府。”

赵格非很是意外,“黄瓜叔去掏河泥了吗?上次他还嘀咕,王府的水坑也空了许久,他想着得空掏一下淤泥,种一些珍品莲花。就是可惜,那里空置,没有人住,就算一水坑都是极品莲花,也没人欣赏。”

“格非,……”

“七叔,您说。”

“你们在云中,是怎么过日子的?”

“我爹常年不在家。”赵格非想了想,“他在敦煌、天山、拉莫孔雀河的日子居多,有那么一两年,甚至远征到了撒马尔罕,还当真给我带回了撒马尔罕的金桃。”

“一闻归阙下,几番熟金桃。”越筝到也听说过这个,“听说这种金桃来自仙境。”

赵格非,“其实,那就是又大又圆、色泽金黄的桃子,长在戈壁之西,特别甜。”

说到这个,她似乎又找到了一些“没话找话”的说辞,——“我小的时候,我爹难得回云中,就喜欢带着我去逛集市。那个时候,他给我穿个小斗篷,正红色绸缎,金线绣得花团锦簇,因为我小名是花骨朵。他一手抱着我,一手拎着苇草编制的篮子。我们爷俩一路逛,一路都有人塞给我们吃食,有些是干果蜜饯,有些是西疆漠北运过来的肉干和酸奶干。”

逛集市吗?

对于越筝来说,这个赵格非口中的“赵毓”极其陌生,完全没有自己记忆中“承怡”的模样。

此时,陈尚宫,太贵妃宫里的那个小太监,还有自己身边几个太监已经送完了东西,都从寿康宫里面出来,却见他与赵格非在这里说话,就不远不近等候着。

越筝说,“走吧,我送你出宫门。”

赵格非,“呃,……,这,……” 她还没应,越筝已经先走了几步,感觉她没有跟上,就停了一下,赵格非眼见着自己也无法摆脱他,又没辙,于是只能在向前上了两步,跟在越筝身后。

越筝边走,像是又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兄长也回京了,就在祈王府。”

赵格非,“呃,可是北境又有什么事吗?”

越筝忽然停下脚步,“你怎么知道?”

赵格非,“上次我爹带我去王府,就是为了宴请北境远道而来的殷先生。所以,我觉得,我爹启用那里,应该事关军国大事。”

“你见过殷忘川。” 这不是一句问话,越筝继续边走边说,“觉得他人怎么样?”

赵格非,“说不上来,……”

“嗯,一面之缘而已。” 越筝明白,“你还小,自然也看不明白。”

“……” 赵格非心想,越筝不知道,而她爹则是忘记了,也许,连殷忘川也忘记了,——去祈王府那次,并不是她第一次见殷忘川。

很多年前,她很小的时候,有一年被她爹带去敦煌。

那个时候的殷忘川,并不是“曾经祈王身边过了明面的侍妾”,而是“西北部族的殷小哥”。

她早慧。有些小时候的记忆,虽然不是很清晰,却有破碎的印象。这些记忆就像是被撕碎的图,有的时候风吹散了它们,于是它们就被遗忘;可有的时候,没有风了,这些碎片又模模糊糊被拼凑出来。

那个时候在敦煌城外,靠近城池,有河水,有绿洲,更多的,却还是沙漠。很多人聚集在那里,篝火烧得极旺,驱散了沙漠入夜的寒冷。一些人围绕着火堆载歌载舞,还有人弹奏着龟兹的箜篌、吹着篦篥、敲打着羯鼓。

烈酒,与酸马奶酒。

烤肉、烤鱼、烤土豆,飘荡着西域香料浓稠的香气。

赵格非记得那个人,她甚至记得别人对他的描述,——清冷如同月光一般的额头,蓝色的眼睛,犹如昆仑万年不曾消融的冰川。

还有他身上的香气。不同于眼前这位七叔的冰冷瑰麝,也不同于六叔身上旁人敢于使用就是僭越就是死罪的浓重禁忌,那是一种来自远方的味道,沙漠中升腾的幻境,覆盖了战场与无边的枯骨。

他极能喝酒,也能舞蹈。

他的舞,极度有力量,甚至有杀意,却是极度的华丽,像极了绵延敦煌数百里,缠绵了上千年那些壁画上的神明。

那个时候,父亲部下们与他相处很融洽,他们在一起斗酒,彼此都异常实在,你一口我一口,一大堆喝空的牛皮囊,大醉三天三夜。

他们说,“在西北军赵毓部,能在同一个牛皮囊喝酒的人,就是袍泽。”

他们说,“在高昌,一同醉酒的人就有过命的交情,就是兄弟。”

忽然,越筝停下,“到了。”

赵格非一看,果然,不知不觉中,他们就走到了宫门,外面有等候的马车,接她去谢家书院。

“七叔,我去学堂了。”

“嗯。” 越筝点头,却绝对不靠近宫门十步之内,像是身上背负着枷锁禁令,“好好读书。”

赵格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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